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令人担忧的 “最后一公里”:电动多轮车事故频发

2017年03月28日 17:03 | 作者: 刘忠俊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交警批商家欺骗消费者:无牌无证上路均属违法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四川眉山、乐山、南充、成都等地经营电动三、四轮车的商家不少,经销商们均称所卖的电动三、四轮车上路不需要驾照,也不需上牌。个别销售商还称买自己的电动三、四轮车还可买保险。记者注意到,一些门市和行驶中的电动三、四轮车辆悬挂有“川R****保”、“渝l****电”、“观光电动车”、“低速电动车G****”、“眉山市老体协老年骑游队****”、“四川神州老协骑游队ZX****”、“川T****电”等五花八门的车牌,开车者年纪普遍较大,车辆制造厂家大多数来自山东、成都等地。

一位老者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在省道103线公路眉山段。 刘忠俊 摄

一位老者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在省道103线公路眉山段。 刘忠俊 摄

乐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余洪明谈及乐山城区嘉定坊附近停车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时称,该肇事车没有合法手续,且肇事车属于专用车,只能在农村机耕道和厂区内行驶,上公路行驶是不合法的。因肇事者年龄已74岁了,出事后其积极想办法赔偿受害者,最后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7年3月19日,乐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辖区内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时,一辆前后均无牌照的白色御捷马观光车从凤凰桥方向往新广场转盘方向驶来。经查,该车购车合格证标注给车产品名称是“低速四轮电动汽车”,以动力装置驱动的轮式车辆,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该车没有行驶证,属于无牌无证违规上路。

“商家为了卖车欺骗消费者,谎称有‘老协骑游队’牌照就可以上路,无需办理什么手续。”余洪明强调,凡是没有合法手续上路行驶的,均属违法。

编辑:梁霄

关键词:一公里 电动 事故 频发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