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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今年拟大修 加强“互联网+”监管

2017年04月11日 09:16 | 作者: 蒲晓磊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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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力争在年内完成——这是近日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所定的目标。

计划指出,为了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办在去年10月曾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教授赵红梅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相比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全面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一方面,专家在电视上告诉我们什么样的蔬菜水果不能吃,另一方面,我们在菜市场、超市等地方还能见到这样的蔬菜水果。这难道不矛盾吗?在食品安全监管上,无论是网络还是线下,最重要的就是要确立监管标准,然后严格执行,这也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所要明确的重点内容。”赵红梅说。

多地出台食品安全条例

“十二五”期间,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95.8万起,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万余起。2015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7.2万批次,合格率为96.8%。

今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规划指出,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显和食品安全事件集中爆发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包括源头污染问题突出、食品产业基础薄弱、食品安全标准与发达国家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尚有差距、监管能力尚难适应需要的显著问题仍然不容忽视。

规划认为,法规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在“十三五”时期,需要加快构建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其中就包括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李伟指出,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重点、难点都在基层。基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神经末梢,是具体政策的执行者,因此基层监管是否落实,是关系食品安全监管成败的关键。

值得注意的是,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尚未出台之前,已有多地出台或启动了相关立法。

作为辽宁省首部食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共73条,分别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部门职责、一般食品生产经营、“三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生产经营、投诉举报奖励、法律责任等方面重点进行了规定。

今年3月20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了六方面内容,包括从严落实政府及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从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从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从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从严处罚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月29日,《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提交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继续审议,草案重点明确了对食品“三小”的管理规定。

在李伟看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地方政府要依据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办法和措施。”李伟建议。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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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法 互联网+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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