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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回应"假理财"事件:尚未发现"萝卜章"问题

2017年04月20日 09:43 | 作者:金彧 侯润芳 宓迪 陈鹏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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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1

转让人十位,销售不合民生规定

新京报获得的多份投资者签订的理财产品转让协议显示,其所购的理财产品“非凡资产管理保本第172期私银款”等打着民生银行的旗号,然而,事后核查发现该产品并非民生银行理财产品。因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购买的是“假理财”,而非“飞单”。

昨日,民生银行官方发布一份“关于理财”的海报显示,民生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非凡资产管理系列均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兑付了本金及收益。同时,目前民生银行仅支持“一对一转让”,不支持“一对多转让”。理财产品转让由后台系统进行理财份额等级和账户资金划转,不会要求客户主动进行个人转账。

昨日多位投资者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理财产品转让协议显示,投资者的转让人信息主要为闫晨、崔华琦、陈丽健、郑美玲、崔永强、王静、池会杰、高影天、祁春艳、王静等10位,显然是“多对多转让”,不符合民生银行规定。

张兰(化名)向记者出示了其购买理财产品时签订的协议合同。协议显示,其共四次分别投资了2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共计680万元。四次协议上的转让人分别为闫晨、崔永强、郑美玲、池会杰。

另一位投资人也在航天桥支行投资了四次购买该理财产品。协议显示,转让人分别为闫晨、崔永强、池会杰、崔华琦。记者在其他投资人的协议合同上也看到了闫晨、崔华琦等人的名字。

“我们维权群里统计了一下大家的合同,转让人一共十位,”一位投资者向新京报记者出示的维权群聊天记录显示,包括上述五位转让人在内,还有五位转让人。

记者根据投资者提供的十位转让人的身份证号查询显示,六位的身份证归属地为北京,两位转让人身份证归属地为天津,一位为辽宁抚顺,一位为河北张家口。

焦点2

银行人士称一家支行30亿元“假理财”可能性小

就在民生银行内部人士表示“30亿元”无依据的时候,昨日,多位银行业内人士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一家支行能够出现30亿元的“假理财”几乎不可能。除非有高层默许或者其他捆绑的利益,共同违法才会实现。

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人士表示,一个支行能做到30亿的假理财的确可疑,不过,不排除有专门的通道募集资金交给航天桥支行来经办。如果是这样的话,航天桥支行行长和其他人员就只是经办人和通道。

一位民生银行内部人士表示,航天桥支行事件爆发后,民生银行立刻开启了全行内部核查,重点核查航天桥支行的理财产品业务,以及媒体报道的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票据业务等。

一位股份制银行高管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一家支行出现30亿元的“飞单”或“假理财”都不可能是个人行为,如果是该行行长组织员工共同销售,也是有可能的,但可能性不大。

该高管表示,事实上,银行防范飞单、“假理财”在技术上有点难度。银监会强调销售理财时“双录”(录音录像),主要目的是为了做抽查留有依据。然而,“双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他表示,如果银行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利用银行从业机构的名义,向客户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这就很难防范。同时,也不排除非银行机构人员到银行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一位上市商业银行的零售主管告诉新京报记者,银行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一般会由总行发起,召开专门的风控评审会,对公司、产品是否合标进行审查,包括公司成立年限、过往业绩、资产规模、抵质押物的情况,然后各家支行再过会,决定产品要不要发,中间也会有专门的风险合规部查看是否合法、合规。

“为了防止飞单或‘假理财’,有的银行会对客户风控比较严谨,比如客户有大额资金往一些投资公司转账,会有银行回访,核实是否由本人意愿操作,是否是客户经理去介绍行外产品,但这都是事后的。”该零售主管称,事前转账时会有提示单,提示客户资金安全,需要客户签字,但如果客户通过网银自主转账就控制不了。“上面主要是防止客户经理偷偷摸摸干,如果银行行长想做这件事,甚至带着客户经理一起做,这个防控就没有什么可做的。”

编辑:梁霄

关键词:民生银行 萝卜章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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