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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估新环保法实施效果:“钢牙”可以更利些

2017年04月24日 09:54 | 作者:寇江泽 |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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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进展不平衡

“执法力度越大的地区,空气质量改善越大。”竺效说。2016年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PM2.5浓度指数上升的城市少,下降的城市多,空气质量明显得到改善。其中,与2015年相比,2016年PM2.5与PM10年平均浓度上升的地区,其执法案件数均低于该区域内的平均案件数。

政府环境责任是否得到有效履行,是新法实施的一个重点问题。新环保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履行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有关制度和措施得到不同程度的贯彻实施。”王灿发说,但对政府监督考核的规范尚不健全。

比如,新环保法确立了政府向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制度。2015年、2016年间,全国31个省级政府中,已有23个省级政府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了环境报告,占比为74.2%。全国各地有相当数量的地级市及县级政府也向同级人大作了环境报告,表现出制度实施的广度。但是,仍有25.8%的省级人民政府未向人大作环境报告。

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已经制定,考核程序已经启动。但是,该制度在不同领域的进展并不平衡: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进展较好,而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较慢,影响了我国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落实。考核结果和评价等级难以从公开渠道获得,也影响了公民环境知情权的落实与监督政府履职功能的实现。

王灿发建议,继续加强配套立法,健全完善环保法实施法规体系,保障环保法规定的重要制度和措施顺利执行,健全对政府监督考核规范。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及时,专家呼吁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针对企业排放的问题,王灿发认为,两年来,绝大多数企业环境守法意识不断增强,违法排污行为在减少,但企业超标排放形势依然严峻,普遍存在环境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及时问题。

王灿发研究团队从18城选取了171家国控、省控、市控企业为样本。研究发现,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国控企业比省控企业做得好、省控企业比市控企业做得要好,但不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都普遍存在环境信息公开不完整、不及时问题。171家样本企业中只有52家企业公开了主要污染物排放信息,不到1/3。

在超标排放方面,废气类超标排放企业数量减少幅度最大、减排效果最为显著,其他污染类型企业却存在不降反升现象。例如,涉水(包括废水类、污水处理厂)、涉气(废气)污染类企业依然是超标排放大户,甚至相当部分国控企业也存在着超标排污的情况。污染源超标排放的问题目前依然形势严峻。

“一个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王灿发建议,继续加强配套立法;建立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不同部门协同与配合;进一步加快环境监察体制改革,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待遇和专业能力等。(记者 寇江泽)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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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专家 新环保法 钢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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