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共享单车”or“共享围城”? 多地已对其亮红灯

2017年05月09日 10:02 | 作者:杨利伟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分享到: 

“实际上哪个地方能停车,哪个地方不能停车,这个权力是地方政府的。可以按照城市的需求布局,国家不能统一规定;此外,小区里能不能停车是交给业主的,因为小区是业主的权利范畴,由(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来决定),不是物业公司来决定。”

朱巍认为,一定要吸取经验教训。以前市政系统的公共自行车,之所以没有发展起来,主要原因在于要求固定区域停放。这一规定下,很多人因为不太方便就不再使用了,所以对于共享单车,“也不能随便制约,或者是要求停放在什么地方,这是有问题的。即停即放即走是共享单车的优势所在。”

该如何更有序地管理共享单车,服务于公共交通?王浩认为,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从政府角度来说,要对重点区域,比如说景区、步行街、地铁等交通枢纽划定可以停放的区域;另一方面,因为交通的单向性,在一些局部区域并不适合共享单车,政府要在这种区域做一些管理,不允许停放共享单车。企业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预测某一区域,某一时间段内车辆积压现象,做一个预判和应急方案,要及时利用运输车,把共享单车调到其他地方,避免车辆积压造成交通拥堵。公众也要增强自我约束。

朱巍认为,停车空间的问题,政府要解决,“因为现在给公交车、机动车的(停车空间)实际上太多了。自行车连停车的地方都没有。”

4月21日,北京市交通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这是继深圳、成都、上海、南京之后,国内第五个城市发布类似征求意见稿。北京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要优化设置自行车停放区;鼓励企业运用电子地图等手段,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引导用户将自行车还至可停放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北京的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完善用户信用评价制度,对多次经核实确认的违规违约用户列入企业黑名单,共同限制其使用。

深圳拟要求,在非公共区域(住宅、商业办公等)自行设置自行车停放区,采取技术、管理等手段,保证车辆按区域和点位规范停放。南京拟规定,租赁网约自行车的使用者,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协议的约定,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爱护网约自行车和停放设施等财物。不得将网约自行车停放在封闭的单位和住宅小区内部。

在政府完善规则的同时,也有许多人呼吁,提高公民素质,共享单车的用户遵守规则,不要乱停乱放,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共享单车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杨利伟 实习生 王方然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共享单车 共享 围城 红灯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