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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的“雷池”为何总被僭越

2017年05月09日 15:40 | 作者:阅尽 |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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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一些地方和企业开始打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主意。据报道,环保部日前发布对28个城市的督查通报,“花式造假”再次闯入视线,部分企业在监控设备和监测数据上动起手脚,有的偷天换日,有的暗度陈仓,企图通过种种手段蒙混过关。

通报显示,一些企业监测数据的造假真是五花八门,各显神通。如有的“阉割”在线监测仪的监测面积,导致监控数据与实际严重不符;有的擅自关闭数据采集传输仪,让数据无法传送到监控平台;有的则在监测样品上施起“障眼法”,如改变监控设备的采样管道或量程设定,甚至将达标的污染物代替监控样品等,从而使得监测数据达标……

环保部通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已非首次了。为及时掌握全国各地的环境污染情况,近年国家投巨资建设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实行天、地、水域和土壤的一体化监控,并全国联网、实时监控、自动预警。遍布全国约27万台套自动监控设备,能将污染排放企业的监测数据实时传输到国家监控平台上,不仅提高了监测效率,也改变了那种环境监控各自为战及地方保护等弊端,令数据的真实性得以根本改观。

然而,几乎与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网建立的同时,围绕着监测数据的“猫鼠游戏”便开始上演。自2015起,环保部每年都发布不止一次的监测数据造假通报,媒体曝出的环境监测造假事例也不在少数,如有地方在监测站周围设置雾炮车,有的将监控取样器塞上棉花等等。对这种监测数据造假现象,环保部一再强调要“严查严打”,有的企业被处以高达上百万元的罚款,有的相关责任人还被移送公安处以刑事或行政拘留。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程,其真实性直接关系着生态环境的预警及决策,不但不能失真更不容造假。而且,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也明确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法律责任,应该说,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是环保“红线”,任何弄虚作假都应零容忍。但环境监测数据的造假却屡禁不止,而且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花样翻新,奇招迭出,这无疑应引起监管对策的提升。

利益驱动显然是环境数据造假的内在动因。监测数据造假无非是为了逃避监管,其背后隐藏的正是非法污染排放及治理不达标的事实。相较于排污企业所获的经济利益,行政处罚似乎算不得什么。这也使得一些地方或企业敢于僭越“雷池”,何况在现实中,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实际监管中,对环境监测数据是否给予“雷池”的定位还很难说。当绿色发展的理念未真正确立,在财政收入、GDP及企业利益等多重因素博弈下,对监测数据动手脚在一些人看来显然不算什么大事,这与当下的各种统计数据造假可谓异曲同工。

事实上,在近年的环保实践中,某些地方政府也确实出于现实利益考量,而对环境监测的各种异象睁一眼闭一眼,甚至当环保部门强化监管时,还责怪其不该太较真。这实际也影射出当下一些企业之所以敢公然对环境监测数据动心思的真实动因。显然,如果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在事实上没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定位,不具备刚性约束,那么,各种“花式造假”就仍会层出不穷,而环境治理或也会遥遥无期。

编辑:李敏杰

关键词:数据 环境监测 监测 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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