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内容低质、碎片化、抄袭 数字阅读凸显三大隐忧

2017年05月11日 09:57 | 作者:董丝雨 吴姗 | 来源: 人民日报
分享到: 

“写作神器”搅浑水

版权保护亟待跟上

今年4月,某网站被查处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公众提供侵权小说作品2200余部,并通过广告方式非法获利27万余元。

数字阅读拥有广阔的前景,然而未经允许转载、转载不付费等侵权现象始终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拦路虎”,亟待整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介绍,按照《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未经允许而转载的行为,涉嫌侵犯原创作品作者的复制权、广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载而不付费的行为,则涉嫌侵犯原创作品作者的获得报酬权。

此外,采用“复制粘贴”、掐头去尾形成的剽窃类作品,也在各大数字阅读平台上泛滥。某热播剧原作经上百名网友对比,发现该作品涉嫌抄袭200多部小说,甚至有些细节直接照搬,一字未改。

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写作软件”发现,只要花几十到几百元,就能买到一款“写作神器”,能从已有的作品中摘抄段落、组合成新的小说。而举证难、胜诉率低的事实,又让原创作者维权之路十分坎坷。

去年9月,掌阅科技、阅文集团等30多家单位成立“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并发布《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自律公约》,指出联盟成员应坚持“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尊重网络文学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抵制侵权盗版行为。

国家相关部门也不断出台和完善有关规定,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等,从制度层面为网络作家的合法权利保驾护航。日前,中文在线联合作家周梅森发布了《人民的名义》一书的反盗版声明,并将发现的相关盗版情况向国家版权机关进行举报,对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李俊慧建议:“未来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未经授权网络转载的查处打击力度,尤其是发挥技术手段,快速识别、锁定未经授权的转载发布,及时中断连接或访问,并督促盗版网站、侵权责任人等予以赔偿。同时出版方也需要建立原创内容的保护机制,鼓励网友积极举报侵权剽窃等行为,从而规范数字出版的产业秩序。”(记者 董丝雨 吴姗)

编辑:梁霄

01 02 03

关键词:内容 低质 碎片化 隐忧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