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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成违建 南京一楼盘600业主办不了不动产证

2017年05月22日 16:50 | 作者:宋南飞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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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

“偷面积”是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

将原本的设备平台改造为室内面积,是否涉嫌违规呢?南京市规划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其实是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空子,是明令禁止的违规行为。该人士称,房产证核算面积之外的所谓“赠送面积”,实际上属于无效面积,在产权上无法得到有效法律保护。另一方面,这些“偷”出来的面积在验收上存在诸多隐患,安全上没有保障,一旦出现险情,往往是最容易出现安全事故的地方。

该人士还表示,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发现“偷面积”现象,一定要向城管部门举报投诉。对于小区内的公共绿地,该人士也指出,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没有权利将绿地分派或者赠送给个人。购房者千万不要听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只有房产证上的核准面积才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财产。

城管部门

规划上没有的都属违建,将会被拆除

南京市栖霞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设备平台变成自己家的房间是绝对不可以的,如果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自己任意改变了房间的结构,这属于标准的违建,肯定要按规定拆除。另外,“偷面积”违反建设法规对于容积率的要求。如果“偷面积”成功,增加部分的面积属于违规范畴,可能会面临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风险。

律师说法

应从三个方面判断“赠送面积”

高的律师事务所宋辉律师提醒,面对赠送面积的诱惑,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理性判断:首先,购房者应该判断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是公用面积还是私有面积,如果属于公用面积范畴,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将其赠送给单一购房者的。其次,购房者应该确定开发商在购房时所赠送的面积是不影响其他业主的居住与使用的,即不能侵犯法律规定中的相邻权。最后,室内阳台、露台及设备平台等特殊使用部分,虽然购房者享有完整使用权,如果进行改造,也不能违反物业公约的约定。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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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赠送 面积 不动产证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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