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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茅台酒上的官员:有的用矿泉水瓶装茅台上酒桌

2017年05月29日 10:23 | 来源:观海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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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显示,谭定华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谭定华不但获开除党籍处分,连退休待遇也被取消。

挥霍浪费公款可开除党籍

茅台有中国“国酒”之称,是一种独产于贵州的蒸馏酒。这种在美国人埃德加·斯诺的《西行漫记》中红军一块银元即可买到的酒,如今在中国已身价不菲。

纵观以上倒在茅台酒上的官员可以发现,挥霍浪费公款是他们的一大共性。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七十八条规定,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纪,严重者可开除党籍。

条例明文写着,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德宏原政协主席杨跃国)

记者还注意到,近些年“挥霍浪费公款入刑”的声音频频出现。早在2009年,全国人大代表赵中林就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建议设立“挥霍浪费罪”来遏制过度应酬与公款吃喝。2013年底的民调显示,97.8%受访者支持将公款浪费行为立法论罪。

2014年3月5日,《检察日报》刊发陕西省榆林市两名检察官的文章《有必要将公款挥霍浪费行为入罪》。该文称,宪法第14条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这就为刑法设立挥霍浪费罪提供了依据。

文章还建议,个人公款吃喝或挥霍浪费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构成犯罪;3万元以上10万元是数额巨大;10万元以上是数额特别巨大。至于量刑,建议在二年有期徒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档确定量刑区间。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公务接待喝自己买的茅台酒合适吗?纪委这样说

在公务接待中,提供公款购买的茅台酒等高档酒是不允许的,即便是接待单位的同志自己私人购买的茅台酒,为了避嫌,防止被群众认为是超标准接待和借机大吃大喝,也不适合用在公务接待场合。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茅台酒 官员 用矿泉水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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