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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谈公务接待禁酒令:它像护身符般把我解脱出来

2017年05月31日 09:06 | 作者:李亚楠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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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马国忠等5名驻村工作队成员与邓颖等人在驻地分两桌聚餐。“一上来还没吃饭,就一人一茶杯白酒喝了5轮。”据调查人员介绍,蒋福斌醉酒后身体出现异常,送往木垒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中还发现马国忠存在其他问题,昌吉州纪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由正县级领导职务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给予其他6人不同程度处分。

“这起案件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在当前纪律集中整饬阶段仍目无党纪、无视纪律、我行我素。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乏力,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武洪斌说。

大部分党员干部把“禁酒令”当成“护身符”,感觉“彻底解脱出来了”

2016年9月,自治区纪委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始起草《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一共9条,548字,看似简单,但力度很大。”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李浩军介绍。

《规定》出台后,自治区纪委在监督执纪的同时,注意了解社会各界的反响,“总体来说,反响都很好,毕竟爱喝酒的占少数,大部分党员干部把‘禁酒令’当成了‘护身符’。”李浩军告诉记者,有些干部喝酒其实是迫于无奈,“端上酒杯好办事”“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的观念在有的干部头脑中根深蒂固。

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王志伟对此深有体会,“我本身不喝酒,但经常下地州出差,当地接待的干部觉得不喝酒就是不给面子,甚至认为我会在工作上为难他们;而经常不喝酒,有时候我也感觉到跟他们没法交心。但实际上,工作该啥样就是啥样,流连于酒桌不但浪费时间,也让人没有精力抓落实。现在不让喝酒,彻彻底底把我给解脱出来了。”

“禁酒令”带动了社会风气改善,不仅给干部松了绑,也让民营企业减了负。在喀什经营一家小公司的汪来顺表示“禁酒令出台真是好”,但最初他也有一点担心,“我们做生意总免不了给人家安排吃饭,以前别人一顿饭吃吃喝喝两小时,事情也谈得差不多了,而我们安排工作餐40分钟吃完走人,连交流的时间都没有”。

“现在大家都一样,就不用顾虑了。以前酒桌饭桌上的事情,都放在办公室谈,习惯就成自然了。”他笑着说。

特殊情况需饮酒要报纪委审批,领导带头执行,杜绝少数人钻空子

虽然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模糊,认为管得太死捆住了手脚,甚至有顶风作案的,但这样的干部毕竟是少数,李浩军介绍,自此次《规定》出台后,各地执行情况很不错,截至目前,仅查处一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队队长杨晓俊在公务接待中提供了9瓶啤酒,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一下子惊醒了,这是要动真碰硬,侥幸心理要不得。”杨晓俊说,他真正认识到了“禁酒令”就是“高压线”,决不能触碰。

《规定》第三条中列出了特殊情况:“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

“目前为止这一条都在严格执行,包括自治区领导在外事接待前都按程序向自治区纪委报批了,领导带头执行,以上率下,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李浩军说,他听说有党员干部提到,以后吃饭叫上两个企业负责人是不是就可以报批后喝酒,“这是不可能的,目前为止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因为在审核批准过程中,纪委会严格把关,比如对什么是招商引资有具体、明确的界定,并且要求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有效杜绝了少数人钻空子。”(记者 李亚楠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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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官员 公务 接待 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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