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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调查成都隐秘母乳买卖:电商平台250毫升可卖150元

2017年06月07日 14:10 | 作者:李秀江 |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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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买卖账本

月挣七八千元商机催生“职业”奶妈

在采访“母乳变质”一事时,李熙熙表露了她想出售母乳的想法,除了不易储存、挤掉又可惜外,可以获得不错的收入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她算了一笔账:孩子出生还不到两个月,每隔2-3个小时奶水就很充盈,达到250-300毫升,而孩子一次只能够喝100-150毫升左右,最多也就一半,多余的母乳250毫升的袋子,一天能挤满三四袋。“按照网上卖的价格,又是新鲜的母乳,一天挣两三百元应该没啥问题。”李熙熙说,这样算下来,在哺乳期的半年,理想的话,应该可以挣到几万元没问题。”

而因分娩并发症缺乏母乳的陈女士,一直都给孩子喂进口奶粉。她说,一筒400克的进口配方奶粉,价格在150元左右。按照如今食量和冲奶配比,这样的一筒奶粉不到数天就吃完了。“如果正规渠道可以买到母乳的话,价格都差不多,母乳的营养肯定要比奶粉好。”

而据受访的家政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母乳分泌较好的奶妈,除了孩子的正常供应外,多的话一个月可以挣到七八千元。正因如此,“对母乳分泌有帮助食物,有些妈妈经常吃,好让奶水多一些。”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有少数母亲看到了母乳的“商机”,还会狠心提前给孩子喂养辅食,把更多的母乳拿去卖。就此,成都一家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医生陈怡提醒:虽然可以通过体检手段,排除奶妈患有肝炎、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但如果奶妈在期间染上疾病,或者滥用抗生素类药物,都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而且,在运输过程中,很容易变质。相对于奶粉,母乳确实有天然优势,但并非母乳多的奶妈就好。母乳的营养成分是变化的,如果不同龄,母乳营养成分根本无法被宝宝完全吸收。

律师说法

贩卖母乳涉嫌违法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逢逢告诉记者,2000年《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中有明文规定:“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陈逢逢律师认为,该批复可作为认定违法的依据。

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母乳的特殊属性决定其无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合法售卖,所以国家没有明确对母乳交易这种不合法行为进行监管,但是贩卖母乳涉嫌非法经营,相关部门仍可以依法查处。”陈逢逢律师说。

陈逢逢律师认为,从客体的属性上来说,母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即使母乳的提供者、售卖者,承诺其母乳卫生、安全,但也不能排除母乳提供者存在自己尚未了解的疾病,也不能保障母乳在包装、储存和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卫生安全。“由于售卖母乳属于非法交易,一旦出现相关疾病的传染等安全问题,各方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梁霄

关键词:媒体 调查 母乳 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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