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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宪奎:技术创新,超越粗放化发展模式

2017年06月22日 16:59 | 作者:曾宪奎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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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除浮躁心态,尊重创新规律,努力形成健康的创新体系和文化

超越技术创新的粗放化发展模式,需要我们在尊重技术创新规律、培育工匠精神、宣传健康的创新文化和构建有效的创新体系等方面做好应对措施。

政府必须克制越俎代庖的心态,尊重技术创新规律。在技术创新问题上,由于企业发展基础低,技术创新各项的条件支撑尚有待成熟,整个技术创新体系要达到甚至反超发达国家,必然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企业发展的转型也有其客观规律,仅仅靠政策引导很难改变企业发展模式及提升企业创新的动力。对此,政府部门必须克制越俎代庖的心态,在技术创新方面发挥好引导和服务的职能,其它则交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负责。其中,当务之急是对当前涉及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进行重新统筹,去除创新政策方面优惠过多、过滥的现象,为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创造基础。

培育工匠精神,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工匠精神,就是通过将工匠精神内化于企业文化,破除企业文化中违背潜心搞研究的各种成文和不成文的规则,形成专心搞研究的组织氛围;同时,通过企业文化,影响到技术创新各环节的研发人员,使他们在科研工作中心无旁骛,专心于自身工作,并持续追求超越。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企业等组织,还是创新的个人,其科研的真实效率都将大幅度提升,创新产出的质量将大幅提高。

借助“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优化创新与创业的氛围。与美国深浸200多年的商业文化相比,我国市场经济文化发展不过30多年时间,创新与创业的健康文化还没完全形成。借助“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舆论宣传和在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创新创业活动的直接影响,更多人将慢慢接受创新和创业的新文化,随着时间推移,这一文化有可能会脱离具体的政策措施而慢慢积淀下来,成为更深层次的社会文化的一部分。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具体的推行进程中,我们要将健康的创新创业的文化普及到社会的各个角落,而剔除其中所可能蕴含的浮躁文化,为长久的技术创新创造条件。

学习德国经验,构造科学合理的技术创新体系。德国国家创新体系主要包括政府、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5大主体,按照“科学自由、科研自治、国家干预为辅、联邦与州分权管理”的原则进行合作,具有极高的效率。作为一个工业大国,我国的技术创新体系可以参照借鉴德国经验,通过有效的技术创新体系构造,阻止技术创新的粗放化。一是要明确政府职能。政府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和技术创新的经费支持工作,对于具体的科研业务,尽量不要动用行政手段进行干预,以便产生负面效果。二是组建架构合理、运作高效、服务灵活的科研机构体系。既要有从事基础研究的机构,又要有可以直接为企业提供委托研发服务的应用研究部门;在其资金来源上,要灵活采取政府支持、企业提供等多种方式;在服务方式上,可以包括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多种方式。三是企业要搭建外向性很高的研发体系,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去与外部创新组织接洽与协调工作。企业要搞技术创新,就必须积极利用其他创新主体的创新资源,企业内的研发体系要建立与外合作的柔性机制,寻找与自身最切合研发机构去合作。四是建立多层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于广大中小企业的创新需要。

编辑:位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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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技术 粗放化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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