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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辅警办居住证收费100元 3个月办1670个赚16万

2017年06月28日 15:44 |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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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时间 违规办证1670个

屠某在供述中说,她和富民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2012年起,一直在富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社区中队上班,主要做交通辅警的工作,帮人办理临时居住证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屠某和李某商量后,违规为汤某办理了1670多份临时居住证。好处费都是通过微信转账付给屠某,一共付了167500元的好处费,屠某每次收到好处费后,再分一半给辅警李某。

3个月下来,屠某得到的好处费是85700元,李某得到好处费81800元。后来,屠某、李某违规办临时居住证的事东窗事发,警方立案调查。

城关派出所社区中队中队长黄某证实,按正规程序办理临时居住证不需要收费,需要办证人亲自到场,并提供租房协议或租房合同,房屋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才能办理。日常办理,由正式警察安排辅警具体办理临时居住证等工作。

富民县法院审理认为:屠某、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16750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二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主动退交赃款,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于是,富民县法院作出判决:屠某、李某分别犯受贿罪,各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10万元,赃款167500元予以没收,涉案物品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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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辅警 居住证 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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