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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严查补习班乱象 教师有偿授课校长也受罚

2017年07月07日 17:05 | 作者:董楠 |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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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董楠 通讯员 杜建芳

昨日,记者在洛阳市学校安全暨教育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自6月30日至8月31日,洛阳市教育局将联合多部门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

此外,对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以任何名义参与有偿授课,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的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将对教师进行严罚;一学年内有3(含)人次以上的违规行为,将根据情况给予校长(园长)党政纪处分,严重的将免去职务。

多部门严查补习班乱象,在职教师参与将被严罚

会议现场,洛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教育类培训机构是校园教育的补充和延伸,目前教育机构众多、良莠不齐,仅2016年就有超过100家违规办校的培训机构被取缔。

据了解,目前培训机构体现出来的问题一般有以下几类:无证办班现象(规模小、隐藏在居民楼内的培训机构,存在严重的消防、房屋安全隐患);任意扩大招生范围(培训机构,以安排在市内或到郑州等地上名校的名义,违规组织考试,严重影响了我市的招生秩序);虚假夸大宣传,违规收、退费严重(培训辅导机构的宣传广告,多是打着某某专家、名师等名义,收费退费没有明确标准);违规招聘在职教师担任培训机构老师等。

针对上述情况,洛阳市教育局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治工作。洛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全市范围内将于2017年6月30日~8月31日进行清理整治。

会上,洛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说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有以下行为的均被认定为违规行为:兼职参与各类“占坑班”和在民办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介绍生源并从中牟利的行为;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或参与有偿授课;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的。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后经查实的,均要顶格处理。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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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洛阳 补习班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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