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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去印尼打工收入可观 所谓工作实际是网络诈骗

2017年08月01日 18:30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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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印尼打工收入十分可观?一帮人到了那里才知道,所谓的工作就是当“演员”——冒充社保及司法工作人员,实施通讯网络诈骗。

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对蔡某等13人作出判决,最高获刑三年三个月。而此前已有同案犯王某等17人分别被判刑。至此,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跨国电信诈骗大案终于划上了句号。 通讯员 许修尧 艾家静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於苏云

这套骗术其实很“老套”

2014年7月11日中午,家住苏州市虎丘区的林先生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湖北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声称林先生在湖北办了医保卡,非法消费国家禁用药品2万余元。

林先生表示自己没有在异地办过医保卡。对方提出,林先生的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盗用,建议其报警,并将电话转到了“湖北公安局”。电话中的“陈警官”告知了分局电话,让林先生自己去核实。

林先生拨打查询电话后,发现确实是湖北公安局的电话。不久,他就接到了显示为该号码的电话,对方详细询问林先生的身份信息后,称有人用林先生的身份信息办了一张社保卡,卡内有200多万元资金,涉嫌洗钱,需要对林先生名下的账户进行资金比对。

“当时对方说,要证明清白就必须清查我的银行账户,并把账户内的钱存到一个‘安全账户’内,清查完没问题就返还给我。”当天下午3时左右,林先生到银行通过柜台将6万元现金转至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之后又到另一家银行通过柜台转账3万元现金。然而,再拨打电话已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发现被骗了的林先生遂报警。

大部分骗子也是被“骗来的”

经审理查明,犯罪分子的诈骗窝点位于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偏远郊区的一处别墅,团伙成员大多是被组织者以“出国务工”为名骗来的。

犯罪团伙成员王某2014年7月结识了一个名叫“通哥”的台湾人,他说:“通哥说可以介绍我到印尼那边物流公司上班,务工收入不错,月薪5000元加提成,最高时可以拿到十几万元,活也不累。” 到达窝点后,他发现已有10余人在此工作,多数是台湾人。工作内容很简单:根据事先编好的剧本,拨打或接听电话。很快,熟悉了流程的王某又陆续在内地招人。

钱某本在福建一家工厂工作,后经朋友介绍,说印尼务工收入十分可观,便与蔡某、李某等人被高薪诱骗到境外窝点。据多名嫌疑人交代,有专人给他们办理护照、订好机票。到达窝点后,钱某等人的护照、身份证等都被收走。据了解,一个窝点30多人,每名新人会拿到一份剧本,上面详细讲述如何骗取受害者信任,新人必须反复操练台词,熟悉后才能上岗。

2016年5月17日,虎丘区法院依法对王某、钱某等17人以诈骗罪分别作出刑期不等的判决,其中王某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7月28日。法院一审对被告人蔡某等13人以犯诈骗罪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最高三年三个月。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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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印尼 打工 网络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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