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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录取通知书夹寄银行卡算侵权

2017年08月03日 11:12 | 作者:陶短房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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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银行卡这种现象,在国外,已并不仅仅是强制消费,而是擅自动用学生隐私。在加拿大,“强制消费”虽遭人反感,但仍有腾挪空间;滥用客户隐私,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把这些隐私交给第三方从事商业性开发,则是极严重的行为。

据媒体报道,暑假期间许多大学新生陆续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但不少大学将银行卡、手机卡也随通知书寄来。

对于这种做法,有人认为属于“便民措施”,无可厚非甚至值得鼓励;也有部分学生、家长和法律工作者认为,此举涉及侵权,不应提倡。

对于某些批评者“强制消费”的意见,有一种声音认为,随附寄送的“两卡”都声明“自愿使用”,最终使用与否,决定权仍在学生自己手中,因此这种指责似有过苛之嫌。

学校未经“授权”开户算侵权

在我看来,随附的手机卡的确是“可用可不用”,决定权在学生自己,说“不算强制消费”可以成立;但随附银行卡若与校内各种缴费、支付一对一“绑定”,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强制消费——诚然学生可以办理别的卡,但学校只认这一张,如何不是“强制”?

不过,这种情况在国外,最大的侵权已并非强制消费,而是擅自动用学生隐私。

不论银行卡、手机卡,目前都已严格实行实名制,理论上只有本人亲自持身份证到场才能办理,学校之所以能越俎代庖,一是依靠某些特殊渠道或政策,二是利用了学生在报考高校时所主动提供的准确、真实个人信息。

这些个人信息学生之所以愿意主动提供,是出于申报学校的需要,也是出于对学校方面的信任。按照国外通行的说法,算是一种“授权”。然而这种“授权”的范围,仅限于录取、注册等学校自身权限内的内容,学校无权在不经学生允许的前提下,单方面扩展这种“授权”,将学生信息提供给金融、移动通信运营商,用于商业性附加服务。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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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加拿大 录取 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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