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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规10月实行:提高个税起征点 招聘不能限户籍

2018年09月30日 09:01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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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30日电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更明确……十月起,一大批新规将实施,关系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资料图:工资条。<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 >中新网</a>记者 李金磊 摄

资料图:工资条。中新网记者 李金磊 摄

——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月5000元

10月起,中国老百姓将迎来一个重要改变,那就是个税起征点的调整。

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不过,为了让老百姓尽快享受到减税红利,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

10月1日以后,发放工资的时候,各企业单位财务人员在扣缴个税时一定要记住,要适用5000元新的费用标准和新的税率表。

资料图。<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发 廖攀 摄

资料图。中新社发 廖攀 摄

——诋毁污蔑英雄模范,严重者开除党籍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从10月1日起实施。时隔近三年后,中共再向全党划出新的纪律“底线”。

新修订的《条例》中强调,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通过网络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编辑:周佳佳

关键词:一批新规 10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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