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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立佳: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做好服务

2018年12月24日 15:35 | 作者:邓立佳 |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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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 邓立佳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为我国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他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作为民营企业的重要监督管理部门、重要服务支持部门,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主动服务好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在立好规矩、完善政策、搞好服务、强化监管等方面用真情、动真心、下真功、见行动。

第一,立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矩,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完备的生态环境保护遵循。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立生态环境保护总规矩,加快出台地方有关配套管理规章制度,实现以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要编制落实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从发展格局、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区域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要完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在落实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各地不同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特色产业行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更加严格和科学的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以及工业和城镇污水特别排放限值。通过尽快建立和实施这些政策、制度、措施和标准,让民营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做到有章可循,避免踏红线、走弯路。

第二,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政策,让民营企业发展找好定位,得到实惠。在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一些企业家形象地提出“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对民营企业来讲,自觉走生态环保之路,就能赢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清洁生产和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也是核心竞争力。因此,要重点完善以下政策和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环境税征收政策,以环境税为杠杆,倒逼排污单位履行环保责任,提高清洁生产水平,降低生产能耗。二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解决环境污染者违法成本低、受损的生态权益难以得到有效救济的问题。三是发展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激发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在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积极作用。五是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环保“黑名单”管理等制度。

第三,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提高环评把关服务质量。强化规划环评,将源头严防落实到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规划中,以生态环境硬约束优化经济发展、引导产业布局、倒逼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禁“两高一资”项目上马,避免重复建设、产能过剩。主动对接服务重点项目、优质项目建设,对产品升级换代、工艺技术改造、环境综合整治、新兴产业等建设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深入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按照应放尽放、强化服务、责权利统一、依法推进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下放及相关行业准入的项目外,凡能下放的全部下放。大力推进“互联网+审批”,让企业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腿,环保行政审批(许可)事项通过网上办事平台实现“最多跑一次”。

第四,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秩序。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要求,对所有排污单位统一行使环境监管权,实行“有计划、规范化、全覆盖”和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严查重处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禁环境执法“一刀切”。按照有关规定,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污染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对已投入大量资金、通过转型升级可以整改达标的企业区别对待;对依法经营、落实环保要求达标排放的企业,给予支持鼓励和服务发展。严格禁止环保督察整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做法,严肃查处监督执法“平常不作为、临时乱作为”行为。

编辑:位林惠

关键词:民营企业 服务 生态环境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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