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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促进就业新政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提至8000元

2019年01月03日 08:58 | 作者:吴为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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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促进就业新政,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返50%失业保险费,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提至8000元

北京发布促就业新政,企业不裁或少裁员返50%失业保险费,生活困难失业者可获3000元补助

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新政。其中明确,提高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标准,将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市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企业分流职工等的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

【减少裁员】

不裁员少裁员企业 返还50%失业保险费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北京市政府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提出了稳岗支持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今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北京市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是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北京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将加大企业支持力度,完善对企业的金融服务,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增强企业转型升级的发展动力,充分发挥企业吸纳就业稳定就业的作用。”

在就业见习补贴方面,北京市从今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大至16-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和转移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力。同时,组织其参加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在农村劳动力就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优秀青年回乡创业,带动农民就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支持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相关政策。

编辑:王丽鑫

关键词:企业 创业 人员 补贴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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