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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2019年06月16日 07:58 | 作者:周佳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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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杜尚别6月15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莫马利·拉赫蒙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9年6月15日至16日对塔吉克斯坦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热情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会谈,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称“双方”)建交27年来各领域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双方重申共同遵守2007年1月15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3年5月20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4年9月1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发展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2017年8月3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以及其他双边条约和协议。为继续加强政治互信和互利合作,加深两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可持续发展,声明如下:

双方一致决定深化真诚互信、合作共赢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强调,政治互信是中塔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基础。双方将继续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核心利益问题上相互支持。双方将发展中塔关系置于各自外交政策的优先方向,致力于发展全天候友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双方重申,不参加任何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也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不允许第三国、任何组织、团体或人员在本国领土上从事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活动。

双方将保持各级别密切交往,及时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进一步推动两国政府部门、立法机关、政党、社会友好团体开展合作,相互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巩固中塔关系发展的社会基础。

双方指出,中塔都处在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重要阶段。中方高度评价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独立以来在埃莫马利·拉赫蒙总统英明领导下在国家建设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坚定支持塔吉克斯坦人民独立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理解和尊重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为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采取的措施。塔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表示祝贺,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国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塔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塔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塔方高度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保护全国各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自由方面所作的努力,支持中方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与发展所采取的反恐和去极端化措施。

双方一致认为,基于多层面互利经贸协作的务实合作是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坚实基础。中方高度赞赏塔方在世界上率先支持并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双方将继续落实《中塔合作规划纲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塔吉克斯坦“2030年前国家发展战略”深入对接,致力于逐步构建中塔发展共同体。基于上述,双方将继续全面、切实落实现有双边共识和共同合作项目。

双方尊重和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将根据各自国家现有法律和进出口政策,以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为基础,积极致力于促进双边经贸合作,共同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双方积极评价中塔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对深化双方务实合作起到的重要作用,愿进一步发挥该委员会作用,扩大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推动投资项目,丰富合作形式,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两国贸易均衡发展。双方将为促进贸易发展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作用,促进双方企业交流。

双方愿加强产能和投资合作,支持本国企业赴对方投资兴业和建设工业园区,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改善贸易和投资环境,根据本国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对方国家公民和法人在本国境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

双方支持两国互设银行机构,发展银行间各领域合作,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合作创造良好条件。双方将深化金融领域合作,推动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扩大本币结算规模,探讨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

编辑:周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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