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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能否终结因病致贫?

2014年02月18日 09:20 | 作者:新闻 |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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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速,谨防过度医疗吞噬资金

  资金是否安全、充足,决定着大病保险制度生命的长短。受访人士建议,大病保险试点全面推开过程中,应从筹资机制、基金安全等方面探索制度的可持续性。

  建立科学长效的筹资机制。“基本医保的结余部分仅仅是风险基金,比例很低。大病保险仅靠此难以长久。”江西省人社厅医保处处长黄小刚说,亟 需探索建立多渠道、可持续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江西在使用居民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同时,也利用统筹基金结余部分;对结余不足的地区,通过提高年度筹资 标准时统筹解决。

  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让大病保险基金用到刀刃上。“没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参与,医保资金很容易进入‘无底洞’。”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副司长姚建红表示,大病保险推进当中,必须对过度医疗行为加强监管,防止各种不合理的利益团体侵蚀老百姓的权益。

  如何把医保资金最有效地转化为合理的医疗服务?饶克勤建议,可以大病保险为契机,探索建立保险支付方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谈判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

  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建立合理公平的风险共担机制。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有助于减少“人情支付”等现象、不当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

  浙江省保监局副局长刘钢表示,政府在招标商保机构时不能单纯看给出的价格,还要看其网点、保障的及时性等服务水平。同时还要建立市场退出机 制,对于出现的问题,如保险公司不能及时按照承诺兑付,必须严厉处罚;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进行退标赔偿。而政府部门也要给商保机构预留适度 的经营空间,切实落实“保本微利,共担风险”原则。

  此外,还有专家建议,适度扩宽大病保险的目录范围,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大病保险政策设计的根本目标。

  按现有政策,大病保险保障的范围与基本医保一致。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何文炯说,这意味着,大病保险主要解决基本医保报销比例过低、起付线过高、封顶线过低等问题,很多新农合或基本医保过去无法报销的内容,如今仍然没法报销。

  如罕见病戈谢氏病患者,每年需要医疗费用200万,但其所需药品没有列入医保目录,基本医保能报的不足百元,大量费用只能依靠自己家庭负担。这样的患者是因病致贫群体的重要部分。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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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 大病 医保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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