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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为何“叫好难叫座”

2014年02月21日 11:20 | 作者:田野 | 来源:半月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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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公租房在“阳光”下分配

  相比于建设,公租房的分配更加受到瞩目。分配是否公平不只关系到每个排号申请家庭的利益,更关系到住房保障体系的客观公正和政策的公信力。

  以长春为例,为了确保公租房在“阳光”下分配,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制定了严格的摇号程序,从资格号摇号,到房源号摇号,从一室、一室一 厅,到两室一厅的房源分类摇号,都严格按照摇号程序进行。几轮的公租房摇号都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2013年 12月23日,首批抽取资格号现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570户参加摇号的申请家庭及所有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的见证下,开启了2012年底封存的存有570户通过审查的申报家庭信息的电脑。摇取房源号后,市房地局住房保障处的工作人员就紧锣密鼓地组织办理入住手续。

  随着首批公租房分配尘埃落定,有400余套房源没有被分配出去。“这些公租房是宝贵的住房保障资源,不能让这些房子空置。”市房地局住房保障处副处长王泽淼告诉记者,在首批公租房完成入住办理手续后的第12天,他们迅速组织了第二批公租房分配摇号活动,对首轮没有抽到资格号的和轮候申请人进行房源分配。

  去年12月,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从2014年起,各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统一轮候配租、统一申请标准、统一租金补贴。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房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分配的公租房,优先保证廉租房申请轮候者分配。

  2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征求意见,北京廉 租房将与公租房全面并轨,实行房源分配、租金标准、退出管理三个方面的统一。记者了解到,新规对于廉租家庭的影响不大,承租家庭租金不变。

  此外,北京从去年9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发现转租、空置等现象公租房都将收回。新规明确,今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区将配备房管员,除了负责日常的合同签订以及续租等工作,还将对公租房进行入户检查,及时发现、制止承租家庭的违规行为,并定期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报告情况。承租家庭出现将公租房转租、转借,或者空置3个月以上等违规行为及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公租房产权单位可依照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取消承租家庭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5年内禁止申请保障性住房。

  在沈阳,记者2月17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沈阳将有1万套公租房源竣工并配租入住。据了解,从今年开始,公租房配租政策发生重要变化,即如果摇号配租成功后,无特殊原因,放弃本次所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能再参加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分配。

  山东省住建厅近日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要求2014年新建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在分配方面,已建成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要取消户籍限制,统一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综合新华网、经济参考报、中国新闻网、羊城晚报、经济导报、新京报、北京商报等相关报 道)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租房 住房 保障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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