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协商 协商

多位委员建言水资源保护利用:护水治水 时不我待

2014年03月24日 07:20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全国政协委员赵韩:

加快城市水利发展

  我国城市水利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城市水问题处于从渐进累积到突变激增状态。

  为此建议:充分认识城市水利的重要性,加强城市水利工作领导。城市水利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其规划必须具有全面、系统及适当超前性,其建设必须先期进行。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把城市水利工作作为城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防止扯皮,有责必追。

  在城市规划中编制城市水利专项规划,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以水定城市发展规模,以水调城市产业发展结构,规划产业布局。

  在工程建设中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快城市水生态修复与建设。建议设计单位在进行工程方案设计时尽可能采取生态良好的方案,审批部门应增加工程设计方案的生态性评估。如在城市中的各类广场、停车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的建设或改建中广泛采用生态透水材料铺设,推广生态透水地面和透水式排水沟渠,变刚性城市为柔性城市,以降低城市的地表径流系数,从源头上减少雨洪量。另外,城市的河沟塘湖是城市的重要“器官”,需要爱护,不得随意“割除”。

  全面建立“河长制”,控制城市河流湖泊污染。按照“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原则,全面建立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的“河长制”,以控制城市河流湖泊污染日益加重的趋势,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

  创新发展模式和体制,促进全国城市水利良性发展。按照责任主体明确、符合科学管理规律、能够保障投入的原则,在继续推进和深化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尝试和创新城市水利发展模式和体制,积极借鉴先进城市水利发展经验,勇于破除各种制约城市水利发展的桎梏,以促进城市水利的良性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牛汝极:

保卫水资源防止水污染的三点思考

  保卫水资源、防止水污染路在何方?在此,提出三点思考:

    一、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真的难以平衡吗?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地方政府不顾水资源约束和水环境容量的极限,不顾企业是否高污染高耗水,只要是投资少、见效快、获利多的项目就争相上马,短期内扩大地方GDP。被污染的水资源背后,其实是被“污染”的政绩观。尽管今天可能因为污染而受处罚,但明天就有可能因为“高代价的GDP”而被提拔!尽管我国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但真正被追责的又有多少?水是发展的一面镜子,“以水为镜”,“可以正衣冠,可以知兴替,可以明得失”!不仅能照出环境污染与否,更能照出政绩观正确与否、发展观科学与否。

    二、 水资源管理体制真的难以改革吗?

  我国“九龙治水”的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早已饱受诟病,其中,流域的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务之急”。一直以来,长江流域的各级政府对发展的过度追求和各自为政,正在让我们不断付出代价。重新构建长江流域综合管理体制,不是权力的再分配或简单的“部门扩权”,而必须由中央牵头,在国家层面探索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机制,统筹整合各个部门的资源和职能,尽快扭转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多头管理的“治水乱象”。

    三、 实施节水措施的障碍真的难以逾越吗?

  我国严重缺水,但更缺乏全民的节水意识和节水措施。北京阶梯水价提出多年,但始终未见行动并总强调实施困难、成本高昂,于是寄希望成本更高、难度更大的庞大南水北调工程供水。国家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如果节水意识和节水措施不发生根本性转变,节水文化不能够建立并成为公民道德建设规范以警醒世人,又有多少“宝贵南水”能够“永续北调”,节水型社会建设也只能成为泡影。

 

编辑:付鹏

关键词:水资源 江河 流域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