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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基层政协履职新机制

2014年05月21日 16:11 | 作者:梁国章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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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基层政协履职新机制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做出了明确部署,为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指明了方向。基层政协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理清思路,把准方位,明确要求,创新方式,不断提升政协工作水平,推进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

  一、 拓展工作思路新视野

  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要做到有为有位,必须以崭新的思维方式,定好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指导思想上,要善于研究大局、把握新的形势,始终把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提出的奋斗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作为政协工作的主旋律。善于在本地区工作大局中找准政协位置,确定政协工作的思路和重点,不断增强政协履行职能的科学性、针对性。在工作重点上,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把握上,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在党委、政府关注的大事和难题的对策研究上,放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方面意见不尽一致问题的探索解决上,善于从全局的层面上考虑问题,积极调研献策,充分发挥作用。

  把握履行职能的着力点。要把重大民生问题作为政治协商的重点议题,用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形式,为群众建好言、服好务。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方式,推进民生政策的落实和部门工作的改进。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领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提出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使各项决策更加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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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协 委员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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