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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监管漏洞大:两年四次买到假农资 河南农户艰辛维权

2014年05月30日 10:16 | 作者:李鹏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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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维权长达半年、历经省内外6次检测后,河南省西平县4名种粮大户于近日终于拿到了13万元的赔偿,但对于期间漫长维权之路的苦不堪言和对农资造假的忌惮却远未打消。

  近年来,猖獗的农资造假屡禁不止,且随着规模种植的扩大,假农资产销模式也不断“创新”,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越来越大,而农资监管漏洞之大令人担忧。

  “先吃饭后旅游,谁会想到他们会卖假化肥”

  2013年9月,为冬小麦备耕,包地近千亩的西平县种粮大户樊勤学、毛文中、李玉真、崔留臣以每吨2400元的价格,先后两次从该县农资经销商温忠献处,购进湖南大化化肥科技有限公司“先化”牌和“旺三秋”牌复合肥共计47吨、11万多元。

  “11月初,小麦刚出苗,就发现不对,”樊勤学说,“隔着犁沟,一样的小麦品种,人家的麦苗发青发黑,而我家的麦苗发黄发枯。”随后,樊勤学找到毛文中、李玉真、崔留臣,发现其余3家的小麦都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凭借多年经验,4名种粮大户判断,自家苗情的长势不好和化肥缺钾有着很大的关系。为了确定苗情不佳的原因,2013年12月,4人商量到西平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而检测结果让其大吃一惊。化验结果显示,总养分含量45%、氮磷钾含量应该分别为25%、14%、6%的两种复合肥,实际的总养分却分别只有37%和32%,其中钾的含量更是只有不到2%。

  遭遇假农资,令4名种粮大户追悔莫及。毛文中说,购进化肥时,厂商和经销人员在县城组织了规模庞大的促销活动,“将百十名大户叫到一起,先吃饭后旅游,在县城最大的饭店整了足足十几桌,谁会想到他们会卖假化肥?”

  为了维权,4名种粮大户开始向厂商、西平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和工商局反映假化肥问题。仅仅对于不合格化肥的认定就经历了半年多,期间更是经历了省内外6次检验:4名种粮大户向记者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期间,他们曾分别委托西平县质检所、驻马店市质检所、正阳县质检所进行了3次检验,西平县工商局曾委托河南省质检院进行了1次检验。此外,厂商和西平县农业局也曾分别委托漯河市质检所和山东省菏泽市质检所各进行了一次检验。

  令4名种粮大户没有想到的是,在其3次自检和工商部门检验结果高度吻合(两种含量45%的复合肥养实际含量只有37%和32%)的情况下,农业部门的检验结果却显示,两种复合肥料的养分含量分别达到43%和42%,接近生产标准;而厂商检验的结果更是令人吃惊:两种复合肥料的养分含量分别为43.2%和45.1%,甚至超过了生产标准。

  “钱花了,路跑了,到头来还是没结果”

  由于各部门检验结果大相径庭,4名种粮大户举报假化肥近半年,却迟迟拿不到赔偿。“部门检验一次,我们只能复检一次,”樊勤学说,“县里检验费每次300元,市里每次600元,省里每次1000元,这还不算食宿和路费,钱花了,路跑了,到头来还是没结果。”

  对于检验结果的异常,西平县农业局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答应农户“调查此事”的回应也迟迟没有结果。2014年2月和3月,西平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和工商局认定,樊勤学、毛文中等人购买的先化牌和旺三秋牌化肥系不合格产品,分别依法对西平县经销商温忠献做出了罚款54000元和10000元的处罚。而截至2014年5月,温忠献并未向农业执法部门缴纳罚款,远超15日的罚款缴纳期限。

  据记者采访,事件中被检验为不合格的两个化肥品牌尽管为湖南大化化肥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但从组织生产到包装、销售则全部由河南区的销售代表张海清负责。张海清承认,2013年9月曾向经销商温忠献卖出先化牌、旺三秋牌复合肥47吨,均为贴牌生产,其中4吨多从安徽购进,其余40余吨则是由位于漯河市临颍县的百年皇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徽的货放得时间稍长,质量可能会出一些问题。”

  在此期间,涉嫌生产不合格化肥的企业和经销商却仍在经营。对此,西平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和工商局认为,“生产不合格化肥的企业不在西平县,超出了我们的执法范围,也不归我们管。”西平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副队长姚国强说,“按照规定,我们对查处的每种肥料只有最高不超过3万元罚款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其他强制执行的办法。”

  由于部门协作不畅,截至记者采访时,临颍县质检部门尚不知道辖内企业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随后,记者向河南省漯河市百年皇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求证产品质量问题,这家设计年产30万吨复合肥的公司除拥有在河南省质监局备案的、与湖南大化化肥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生产申请书外,居然无法向质检部门提供委托生产合同、生产记录以及出厂自检记录等材料。

  临颍县质监局稽查大队队长谷红磊说,按照国家规定,质监部门对石化行业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样检查,其中定检由省级质监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期间除省里下发文件进行抽检外,市县质监部门不得再次检验,“所以产品质量主要靠企业出厂自检,质监部门并不掌握每个批次产品的质量。”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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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资 化肥 西平县 大户 种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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