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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三名副省级领导违规在企业兼职 一人被处理

2014年06月09日 09:42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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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16. 关于一些领导干部进取、担当意识不强,调查研究不深入,习惯于照抄照搬上级指示,不能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问题。结合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进一步树立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的良好风气。

17. 关于一些有审批权的部门和基层窗口单位办事公开程度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故意拖拉、推诿,吃拿卡要、办事难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从3月17日至4月1日,组成3个检查组,对窗口单位办事难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严肃问责,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

  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严肃各级政务大厅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细化文明礼貌用语、签到等具体措施,在办事企业和群众中开展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行为满意度调查,通报全省政务公开及政务大厅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

18. 关于公检法系统超标准建设、装修办公用房的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超标准建设问题。全省公检法系统存在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问题的48个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应腾退办公用房149134平方米,整改中一些建筑物无法分割,但我们坚持标准从严、统筹考虑,实际腾退163036平方米,大于应退面积13902平方米。

  二是超标准装修问题。对涉及到的141个单位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整改,已经竣工、装修完毕的,在房产维护修缮中按规定标准整改;正在施工、外墙装修已经完工的,室内装修严格执行标准;外墙装修正在进行的,暂停施工,另行处理。

19. 关于省公安厅未批先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等问题。一方面,经省委研究决定,省公安厅新建办公业务技术中心不再由省公安厅建设和使用,由政府收回,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另一方面,对工程建设存在的虚报人数、未批先建问题开展自查,对时任和现任主管副厅长以及时任警务保障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反思、剖析并建章立制。

20. 关于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收受礼品、购物卡的问题。对已发现的16起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已查清问题13起,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个,正在立案调查1个,了结问题1个。在此基础上,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中央巡视组 吉林省委 巡视意见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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