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寻医·问药>委员讲堂委员讲堂

能治但无药? 委员建议为罕见病药物开辟“绿色通道”

2014年06月18日 11:12 | 作者:李木元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借鉴国外经验

  保障罕见病药品供应

  罕见病药品保障,政府部门应承担起主要责任。美国1984年通过的《罕见病药物法》规定,罕见病药物在被审批的治疗领域内享有7年的“市场独占”,在此期间,政府一般不再批准治疗同类疾病的药物申报,疗效特佳者例外;对罕见病药物研究开发者,政府给予补助;药物临床实验经费还可以申请免税。

  “在这方面,我们应借鉴国外经验,鼓励自主研发罕见病防治药物,对于药品生产企业给予政府补贴,并实施政府定价。”严卫星建议。

  而丁洁、林野、陈仲强等七位医学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对国外已有的罕见病治疗药物,应开通加速注册审批的“绿色通道”,保障罕见病患者用得上药。同时借鉴印度经验,鼓励国内药企仿制;相关部门应对这些药物的国际专利保护特事特办。

  目前,上海已有苯丙酮尿症、戈谢氏病、法布雷病等12种罕见病可获得部分医保报销和基金互助。严卫星建议,从国家层面研究制订医保政策,对罕见病药物给予一定报销,同时加强医疗救助,避免罕见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罕见病并非不可预防。事实上,通过基因检测和科学育儿,罕见病家庭就可以养育一个健康的孩子。”王东林建议,加强罕见病防治知识教育,提高人们对罕见病的认知和预防意识,尽可能地阻绝罕见病的家庭遗传。

编辑:于玮琳


01 02

关键词:罕见病 罕见病药物 绿色通道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