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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法官流失严重 全国政协委员:存在与普通公务员“基本无区别”的弊端

2014年07月04日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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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吕娜(化名)。上学时,她就笃定理想要做一名法官。但几年法官当下来,她却明显感觉到,这个群体的尊荣感在降低。

  “审判职业的专业化特点,决定了法官应该有别于一般公务员。但现在,我们和一般的公务员几乎没什么两样,工作却不像他们那样清闲。”吕娜说,她的想法或许有些绝对,但几年下来,“案多压力”、“考核压力”、“保障压力”像座座大山,压得她有点喘不过气,原来的梦想也像是灌了铅,越发沉重。

  “和一般公务员相比,法官——特别是基层法院的法官,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慢慢地,就容易心理失衡了。”吕娜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记者查询发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位在司法系统担任要职的列席代表,曾给出过一组数字:“近5年来,上海市法院系统每年平均流失法官67人,年龄在40~50岁之间。”他说,这批业务熟练的法官,往往流向了党政机关和商界,或者干脆“下海当律师”。极端情况时,法官流失造成“断层”,连开庭都开不起来。

  法官、检察官与普通公务员“基本无区别”的弊端,也让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忧心。

  他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有数据显示,在深圳某个区的法院,要到52岁才可以评到副处级,而在其他行政部门,34岁就可以。”

  “这样一比,问题显而易见。”朱征夫说,“要留住优秀的一线司法专业人才,以往的体制,确实需要改革。”

  “同工不同酬”窘境如何破除

  “不能充分体现司法职业特点,不利于建设政治素养好、专业素质高的职业化司法队伍,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司法一线。”中央司改办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曾这样总结当前“法官”与“官”基本不区分的弊端。

  在此形势下,今年6月,新一轮司法改革以大范围的试点安排拉开序幕。伴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被确定为司改的政策导向之一。

  春雷声中,有媒体预测,目前拥有法官资格、但不从事一线审判工作的人员,不久或将面临新的职业选择:是在法院“做官”,还是去做“法官”?

  但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并非一个孤立的动作。中央司改办负责人曾表示,其实现的基础之一,是要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

  “以往的法官、检察官人数,都是按照行政区或地区人口数分配的,但各地之间的案件数量是不同的,这样就出现了‘同工不同酬’问题。”侯欣一认为,实行“员额制”,是对旧有评价标准的一个冲击。这也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政策导向之一。

  这一点,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已走在了前面。

  本报今年4月9日曾报道,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共设计有8个法官编制,这是按照该法院未来每年2000~2500件的收案量、每位法官年均办案250件以及保障审判质量、法官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的。法官人数不得随意增减,只有法官员额“空缺”时,才能补入。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法官 检察官 改革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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