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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法官流失严重 全国政协委员:存在与普通公务员“基本无区别”的弊端

2014年07月04日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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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对于更多的地方,“员额制”还是个新鲜事物。多位基层检察官、法官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表示,不知道这项改革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影响。

  “我个人感觉,‘员额制’需要在周密的调研基础上,才能推行。”吕娜说,“比如,要有对法官案件饱和度的调研。还要考虑到不同区域,案件数量和案件难易程度不同的实际。”吕娜认为,应该在此基础上划定统一的资源配置,否则一旦标准缺失,“员额制”就很难称严密、科学。

  侯欣一也谈到了他对这项改革举措的思考:“从案件难易程度讲,有的案件容易,有的案件复杂。因此,单纯以案件数为标准,难免还会出现问题,希望之后可以慢慢推进。”

  遴选委员会应接受社会监督

  而另一项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息息相关的,则是法官、检察官的选任制改革。

  据中央司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法官、检察官的选任,以后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尊重司法规律。为了保证专业能力,将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提出法官、检察官人选。然后,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在政治素养、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把关,再由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任免。

  “以往的法官、检察官入职,仅有一个入职考试,这次建立相应的遴选制度后,可以相对中立客观地选拔优秀的司法人员,也可以调动基层法官、检察官的积极性。”侯欣一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项举措,也引起了刘力和同事们的关注。

  “遴选制扩充了基层法官、检察官的晋升通道,直接调动了基层检察官、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我们都感到干劲儿十足。”刘力说。

  但如何保障遴选委员会的中立客观性,是改革难点之一。侯欣一强调,保障遴选机制的公正中立性,还需要做很多工作。比如,遴选委员会的组成,应该包含多种身份的人员在内,并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法官 检察官 改革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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