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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园难、入园贵”如何解决?

2014年07月14日 09:56 | 作者:奚冬琪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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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进一步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致公党中央

  近几年,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及学前教育的迅猛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但客观审视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的创办工作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距离群众让子女享受到优质学前教育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与问题。

  据调查,目前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主要存在几个问题:

  首先是对普惠性幼儿园重视不足。学前教育大多由社会力量承办,政府投入的资金和人力比较少。在政府有限的投入中,又基本倾向于城市中的公办幼儿园。有限的政府投入远远未达到“普惠性”、“公益性”。

  其次是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动态监管制度还未健全。目前,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没有对如何配建教育设施进行明确规定,留下了开发商规避责任的空间,部分地区忽略幼儿园特别是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建。同时,现行法规中没有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对配建普惠性幼儿园事前介入规划设计和施工时必要的监管建议权,留下监管隐患。同时,面对数量不断增加的民办幼儿园,教育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捉襟见肘,难以切实承担起常规管理以及业务指导的责任。

  第三就是收费标准过低,普惠性幼儿园难以更好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按照政府的规定,只收取相关的保育保教费,难以维持正常开支。“一刀切”的收费政策,使不少投入较大、条件较好、未进入普惠性行业的民办幼儿园处在观望、徘徊状态,顾虑重重。

  为此建议:

  一、 明确政府职责,科学规划布局。搞好科学规划,广泛听取社会和专家的意见,在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地区普惠性幼儿园的布局调整规划。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时候可根据各区域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将各区域内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园所先纳入到规划之中,而后进行统一管理。

  二、 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居住区附近没有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向附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以保证所有适龄幼儿都能以普惠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入园。根据学前教育多元发展的现状,可将幼儿园分为公益性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和私立性幼儿园,并落实对公益、普惠幼儿园的支持政策。普惠性幼儿园主要是办园物业产权为集体所有,以办园成本核算为依据,收费接受政府限价。

  三、 拓宽投入渠道,积极发展普惠幼儿园。要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可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可联合办学,委托管理,企业出资,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委托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专业力量如优质公办幼儿园、幼儿师范学校等具体举办。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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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幼儿园 入园难 公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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