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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教育:呼唤完善法制建设

———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章家祥

2014年07月30日 10:31 | 作者:张惠娟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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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新使命:为政府提供优质服务

  新的形势,让中国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在为民众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满足不同群体接受教育培训需求的同时,又增加了“为政府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的行业新使命。

  教育在线:你怎么看待中国民办培训教育的定位?目前,这一采购热潮对培训行业的发展又有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章家祥:“我们是谁?我们承担什么任务,发挥什么作用?”一直以来,我们就想给行业一个准确的定位。中国民办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在多年的实践基础上,我们按照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对培训教育行业的要求,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经过我们行业内部的广泛讨论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2013年,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民办培训教育是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一种类型。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和人全面发展的能力”目标的一支重要力量。它的基本任务是以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根据人全面发展的不同阶段在某一方面的需求,提供针对性、可选择性的服务。它具有广泛性、终身性、全员性、多样性、即时性、选择性、市场化运作等特点。民办培训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共同形成合力,为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它对于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人力资源强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种教育需求,实现“学有所教”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随着政府购买民办培训教育机构服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对我们定位认识的逐步客观、深化。在新机遇面前,我觉得压力也更大了。行业服务的对象增加了,任务也更重了。以前,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大都关注的是市场,是民众的需求。在新形势下,我觉得这一定位,还要增加一点:“为政府提供优质的教育公共产品和服务。”

  教育在线:政府购买培训教育机构的服务,对行业发展来说可谓一剂强心针。目前,好多机构都在积极行动,跃跃欲试“被采购”。未来,您对机构有怎样的希冀?

  章家祥:伴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国家要实现一个目标:由人力资源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

  目前,国家和民众对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对教育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怎样的教育才能让人民满意?我想,一方面需要政府保证教育的基本公共服务,尽可能扩大、增加教育公共服务的产品。另一方面,必须发动社会力量,为民众提供能满足其多元化需求的、可供选择的教育服务产品。

  所以,只有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各美其美”,两股力量形成合力,才能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希望在此方面,社会能形成共识。

  教育在线:在这两股力量中,政府力量应扮演怎样的角色?

  章家祥:我觉得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在教育问题上要承担两个角色:一个是举办者(包括购买者),另外一个就是管理者。在这点上,我希望政府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既然政府看到了社会力量可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发挥独特的作用。那么,我们希望政府除了购买服务之外,创造更多的条件来挖掘、引导、刺激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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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乱象,呼吁完善的法律制度建设

  “违规招生、虚假宣传、携款潜逃……”近年来,培训机构乱象频出。在章家祥看来,每个行业都有乱象,培训教育机构也在所难免。面对乱象,他希望媒体不要一味地扩大渲染,行业也不要无视躲避,而要思考如何从制度建设的根本入手,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教育在线:在中国民办教育领域,培训教育离市场最近,民众最容易把它和“赚钱”联系起来。而最近,英特培训学校负责人携款潜逃国外,在民众心中留下不良的形象。面对乱象,作为行业的领军人,您有哪些期待和诉求?

  章家祥:每个行业都有乱象,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作为市场一分子也在所难免。作为行业协会,我们在批判这群害群之马的同时,要协助政府处理遗留问题。比如,英特事件发生后,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积极行动,做出了榜样。

  但面对乱象,我希望媒体不要一味地扩大渲染,行业也不要无视躲避,而要思考如何从制度建设的根本入手,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当下,我们迫切希望政府完善体制机制,创造一个更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让教育机构在发展中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比如,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机制,建立一个妥善的退出机制和破产保护机制,让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在经营不善、无力维持的时候,依法关门,而不是狼狈潜逃。

  总之,我呼吁政府为民办培训教育创造一个更有利于发展的制度环境。也期待更多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优质服务被政府相关部门购买。通过这种形式,让社会对民办培训教育机构的定位、作用有更确切的了解。

  同时,我们也一直在思考,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教育界如何理解学习运用好这个重大的理论创新来推动中国教育改革的实践?我们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在享受政府对我们信任的同时,要积极行动起来,思考如何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才、体制、机制优势,增加投入,增加优质产品,提高服务的品质等。让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既能满足市场的选择,又能满足政府方面的购买需求,不辜负政府、社会和民众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

  我们一定要用自己的行动证明:民办培训教育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最具活力、最具创造力的力量之一。

  ▲新闻链接:

  为了防止“跑路丢孩子”等行业不规范现象,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2014年7月8日,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培训机构要“按学期、教育培训周期或者课时为单位收取培训费。”其中,“按学期或者教育培训周期收费的,预收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按课时收费的,预收费最多不超过60个学时。”对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终止办学的行为,要求培训机构“妥善安置教育培训对象,依法进行财务清算,申请注销有关行政许可和注册登记。”

  为了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7月23日,重庆市教委公布了《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费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不同规模的培训机构,其开办资金、校舍面积、培训费等具体事项也提出了要求。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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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育 培训 民办 机构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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