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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也应抓紧搞注册制

2014年08月15日 09:43 | 作者:李斌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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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发改委突然发起了针对外国汽车企业的反垄断调查,引起了一些叫好声,部分进口汽车的配件价格也应声而落。看来,这次行动没有空手而归,可以给发改委加分了。

  可是,仔细一想,问题就来了:我们不是号称“世界工厂”吗,为什么进口汽车会在国内市场中如此强势呢?是什么原因让进口汽车在我国变得如此强势的?这种行政司法手段固然可以使国内消费者获得一时的好处,但是不是长久之计呢?国内汽车市场的格局因此会有所改变吗?

  上述问题的答案显然都是令人失望的。毫无疑问的是,只要现行对汽车行业的管制政策不变,外企将会继续保持在中国市场的强势存在,民族产业也将继续艰难挣扎,国企将会继续充当外国汽车公司的保护伞和办事员,而广大消费者也将继续忍受质次价高的产品与服务。目睹着国内汽车业这些年来如此局面,真的让人着急。这一次,发改委给高端消费者们下了一点儿毛毛雨,究竟是汽车产业再调整的前奏呢,还是避重就轻,压根儿就没有进行什么大动作的计划?

  证券发行的注册制改革已经提上了日程。笔者认为,汽车业也应该像证券业这样,提出注册制改革的问题,即:今后,任何企业都可以制造汽车,汽车产品只需要在有关部门作登记注册,然后再通过安全与环保等数项检测之后就可以上市销售了。除安全与环保等有限的、明文规定的事前管制项目之外,国家不再保留对汽车企业和汽车产品的其他管制政策,相关部委的行政管理职能一律应予撤消。合资企业外方的持股比例管制应予撤消,汽车进口关税应予以大幅度下调。总之,时间已经耽误得太久,汽车业要用猛药来医才行。

  对汽车业长期实行的严格管制,其正当理由是什么呢?首先无非就是安全(环保的道理与此类似)。管制的支持者们可能以为,要是不严格进行事前审批的话,生产企业可能会不负责任地降低产品的安全性。这种担心只有小道理,没有大道理。以餐饮业为例。餐饮企业基本上不存在事前管制,谁都可以开饭馆,可是,饭馆里出售的饭菜是否因此就变得不安全了呢?对于人的生命安全来说,究竟食物重要呢,还是交通工具重要?照这样的逻辑,是否更应该把餐饮业严格管制起来呢?

  以安全性作为实行管制的理由基本上是似是而非的。我们需要仔细来分析,餐饮业为什么不需要设置事前管制。笔者认为,核心的理由就在于,餐饮业是小批量地连续生产和消费的;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以后,只要国家机关进行彻底调查并对责任人处以严厉处罚,基本上就可以保证违法者无利可图,从而消除企业故意降低食物安全标准的动机。这种查处虽然是事后的,但是,在小批量连续生产的背景下,对于今后的经营来说,它又是事前的,因而,专门设置事前审批的必要性在很大程度上也就不存在了。同理,对于汽车业来说,无论任何车型,企业都只有从大批量连续生产中来获利;假如任何批次的产品因为发生安全事故而受到查处的话,对于今后的销售都是极为不利的。这是迫使企业重视产品安全性的主要因素。这种认识可以得出两个结论:1、行业准入在原则上可以完全放开。2、加强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处罚力度。

  但是,还存在着一些相对次要的因素,导致事前审查与主动审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这些因素包括:1、经营者虽然不存在主动违法的动机,但有发生过失的风险。2、某些安全隐患是潜在的(例如在食品业中某些具有潜在危害的添加剂),不容易暴露出来。3、经营者的知识与能力不足等等。为此,可以设置一定的事前审查程序,采用颁发许可证的方法,来给产品的安全性另外加上一把锁。执法机关也可以主动对产品进行抽查,积极受理质量投诉等。但是,这种许可权的设置应经过明文规定,并且仅限于审查安全、环保等有限的方面,不得任意扩大,同时应当设置明确的复议、投诉和反诉机制,充分确保相关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若以上述思路来看,除了质检以及环保等部门以外,似乎也就没有其他职能部门可以对汽车行业拥有特定的监督管理权了。过去的监管是打着产品安全性的幌子把权力无限地扩大化,几乎覆盖了企业的方方面面。到头来,所生产的产品究竟是否安全,是否环保,反而缺乏可靠的保障。你要管安全就管安全,为什么要审查得头头是道呢?难道从企业的股东名单中你就能够看出哪种产品不安全吗?企业投产汽车需要发改委批准,理由何在呢?若不是出于安全、环保的理由,发改委还有什么可以证明这类审批的正当性呢?难道是担心汽车生产得太多,以致售价太便宜吗?

  自主品牌与民族产业的发展已经被压制得奄奄一息了。我们并不要求对自主品牌与民族产业实行特殊的保护,只是呼吁政府一视同仁,允许进行自由、开放、平等的竞争。对于民族产业来说,这就足够了。你那边对合资企业大开绿灯,这边却对新设企业和新设项目严格审查,这就是对既得利益的保护。只有让各类企业都放手发展,让资本、人员、技术、场地等生产要素自由组合,让大家在激烈竞争中锻炼身体,企业才能成长壮大。

  最后,还要回到此次反垄断调查上来。市场经济的逻辑是,反垄断是迫不得已的,最后的调控手段绝不能作为优先的手段予以使用。经济中的消极后果,首先要判断能否通过竞争的办法来解决。凡是竞争手段能够解决的,也就不必诉诸政府干预。笔者认为,发改委的此次动作,貌似有理,实则违背了这条准则。这种轻率的干预一旦扩大化,将会开创又一个不良的先例。有人竟然写文章,说此次行动是在谋求与欧盟的反垄断体制进行接轨。依我看,充其量,这也只是一种“选择性接轨”吧。自从国际上反垄断法的知识普及以来,一些部门如获至宝,因为他们又找到了一条可以扩大政府权力的途径。数年前,当可口可乐试图收购汇源果汁的时候,商务部匆匆通过了一部反垄断的条例,然后据此把这项交易予以否决,再加上这次的行动,可以算作反垄断法为数不多的几次表现了。不过,笔者以为,汽车业是支柱型的制造业,如果能够下决心在汽车业中推行注册制,这将成为最为有力、最实质的反垄断行动,不知有关方面是否能够认同这种看法?

 

 

编辑:罗韦

关键词:汽车 企业 产品 安全 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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