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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

——记十二届政协协商民主探索与实践

2014年09月19日 09:25 | 作者:张宝川 秦志勇 杨朝英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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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以来,全国政协增加了一个参政议政的新形式——“双周协商座谈会”。这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战略决策的一项实际行动,是新一届政协落实中共中央协商民主工作务实参政平台的重要举措。这种形式借用了中共在新中国成立初期1950年创立的双周座谈会模式。参加“双周协商座谈会”的主体是委员,一年可以开20次左右,一次参加会议的委员大概有20位,一年下来大概有400多位委员能够参加,一届就有2000多位。从去年10月份开始,已经举办了10多次会议,围绕宏观经济形势、住宅产业化、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等问题开展协商。置身于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改革的大背景下观察,“双周协商座谈会”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新形式,也是一个“接地气”生动实践,适合党情、国情、民情,也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大局势。

  2013年,全国政协制定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政治协商年度计划”,并经过中共中央批准。这是十二届全国政协最大的制度创新之一,也是开创新局面,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走出的关键一步。“政治协商年度计划”针对协商的随意性,提高了协商的权威性,在协商计划下凝聚共识、交流思想、形成新的观点,给中央提供决策参考。

  去年开始,全国政协建立了主席办公会议制度,研究落实全国政协重点工作。确定了主席、副主席联系界别和专委会制度,使主席、副主席能更多地和委员、专委会接触,畅通委员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与意见的渠道。

  切实推进履行职能三化建设。全国政协正加快履职制度建设与创新,对长期以来经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着力抓好、研究提炼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健全,对缺乏制度规范的及时填补空白,做到制度设计、制定、实施、监督等程序和环节相衔接,与党的大政方针、政府部门的政策法规相配套,努力构建起科学规范的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体系。

  目前,全国政协切实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关于政协工作的协商;有序开展界别调研、界别座谈、界别联谊;整合专委会资源,开展重大课题联合调研和协商议政;提升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完善政协机关服务保障机制,推动人民政协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

  ……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有什么特征呢?俞正声主席指出: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实现了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13年,全国政协常委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度,开展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专题调研。7位全国政协副主席分别带队赴14个省区市,广泛听取党政领导、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认真总结各地成功经验。

  如何才能保障协商民主的良好效果?

  俞正声强调,在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方针。提倡热烈而不对立的讨论,开展真诚而不敷衍的交流,鼓励尖锐而不极端的批评,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民主氛围!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至今,不到两年时间。协商民主的春风已经吹绿了神州大地,从中央到地方,从党委、人大、政府到基层,从政协到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形成了一股强大的正能量,正在也必将在民主团结的伟大旗帜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发挥更大更重要作用。

  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新一届党中央开局伊始,就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这并非偶然,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定。

  这一重大决定体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里——

  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从1921年建党,到1949年建国,再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历史反复证明,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编辑:付鹏

关键词:十二届政协 协商民主制度 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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