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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兴则国家兴

2014年10月22日 08:45 | 作者:王慧峰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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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王俊峰:要有强烈的履职精神和意识

  2008年,王俊峰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从那时起,他有了新的平台为推动行业发展和社会法治进步鼓与呼。几年来,王俊峰提交了30多个提案,涉及很多方面,有呼吁中国驻外使领馆设法律参赞、机动车等人停车熄火减少尾气排放的,也有建议加强农民工培训、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注民生和行业发展是主要内容。

  如同视专业和独立精神为律师的底线一样,在王俊峰看来,政协委员要有强烈的履职精神和意识,而不能只把政协委员当做一个符号和荣誉,“我们要用专业的、法治的思维建言献策。”他说。

  2011和2012年,王俊峰在两会上连续提案关注农民工维权和推动农民工法制教育。在他看来,律师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有着天然的优势,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服务民生更是律师的一项天职。王俊峰的律所是国内较早建立法律援助基金的事务所之一,而在多次参加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的调研视察后,他坦言政协这一平台让他关注民生的视野和责任心都有了很大增强。

  “我希望律师能有更多机会通过参政议政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王俊峰认为,现在,有27名执业律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全国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执业律师已达数千人,“这么大参政议政的比例,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他认为,法治改变中国,法治推动中国,不能只是口号,而要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在这个过程中,律师的作用不可或缺。

  王俊峰同时指出,律师不应只停留在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来参政议政,更多地应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通过更多地参与公共服务来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法治等领域发挥作用,实现引领和推动。2012年,王俊峰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交过一份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推动律师参与立法”的提案,他认为,律师从事法律实践,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专业力量。由于律师法律服务遍及社会各个行业和各个领域,社会实践丰富,如果律师更多地参与到立法过程当中,一定会在提高立法质量、促进各方利益平衡、推进立法专业化进程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强调‘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我认为,这也是法律人的共同呼声。法治也不是装饰品,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经济发展、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而律师能够带着自己的专业经验参加到国家立法工作中,将会对推动法治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王俊峰说。对于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王俊峰寄予厚望,并希望在深化律师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上能出台更多有力的具体举措。

  王俊峰简介

  王俊峰,男,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法学博士,金杜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席。1986年受聘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曾任该会所属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商事部负责人。积极参与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目前担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顾问。曾任第九届、第十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并于2004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得该院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并就读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获得该校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还曾多次作为访问学者在欧美等国家研修和工作。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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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律师 王俊峰 法治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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