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派·声音>统战理论 统战理论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参政党作用

2014年11月18日 16:29 | 作者:蔡达峰 | 来源:团结报
分享到: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依法治国中的坚强领导和根本保障作用。作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必须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适应法治建设的要求。必须发挥自身作用,努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我们的依法治国,既要适应时代进步的趋势,又要适应中国社会的历史特征和现实需要,确保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就需要明确我们的法治方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了这个总目标,为谁法治、要怎样的法治、如何法治等重大问题,就有了思考的原则,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以,理解我们的依法治国,首先要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推进依法治国。当前,各参政党正在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我们要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学习实践活动。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加深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认识。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根本依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系是法治体系建设的制度框架。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总目标中阐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把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强调了党全面领导法治的必要性,强调了依法依规执政治党的必要性,把党的地位与党的要求结合起来,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着力加强了法治的政治基础。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重大任务中,把“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放在首位,着力夯实了法治的制度基础。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包括宪法法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观念、法治队伍、党的领导等建设,体现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改革建设的格局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加强党的领导,发挥人大作用,维护和发展人民权益;就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实现,促进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由之路的畅通,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使改革决策在法治框架中产生,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法治轨道中健全;就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的落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活动秩序;就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贯彻,促进共同富裕,使全体人民充分享有发展成果;就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体现,促进社会和谐,使社会安定有序;就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提高党依法执政水平。

  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观念、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思维都提出了要求。作为参政党成员,既要遵守法律,还要为依法治国发挥促进作用,必须适应法治发展需要,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加深对法治的认识。

  法治思维是法的精神在实践中形成的符合法治规律的思想方法,法治体系中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各方式和各成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都要运用一致的法治思维,摆脱法治为我所用的功利意图,摆脱对人治思维和人治方式的习惯依赖。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法治 依法治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全面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