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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让步伐越走越坚实

2015年01月19日 08:50 | 作者:谢靓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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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富协商民主形式

  2014年,北京市政协组织了多次立法协商活动,在探索人民政协开展立法协商方面又迈进一大步。

  立法协商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协商形式之一。2013年底,北京市政协首次“探路”立法协商,协商活动围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展开,后来,该条例经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其中有83处修改源于700多名政协委员的智慧。

  这种大规模、高层次的立法协商也得到了中共北京市委的高度肯定。2014年,北京市政协围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三个条例草案开展了立法协商工作,召开各界别及专家组座谈会32次,参与委员700多人,汇总出596条意见建议报送市委,很多意见建议在条例中得到吸收。

  除此以外,市政协还围绕《北京市劳动合同若干规定(草案)》、《北京市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法(草案)》等法规,组织相关专业委员进行小范围协商,同样收到了良好效果。

  除了协商恳谈会、立法协商等创新形式,2014年,北京市政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了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各种协商活动,各党派、团体、各界别及政协各专委会都能在这些丰富的协商活动中找到自己的履职舞台。

  寓监督于协商之中,是北京市政协又一创新之举。市政协先后成立了财政预算、新闻舆论、城市管理等三个民主监督组,从全体政协委员中遴选具有专业性和代表性的委员参与。监督组每年都要开展专项调研和视察,以问题为导向,与相关党政部门座谈交流,反复协商,在此基础上提出专项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围绕北京市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税制改革和政府性债务等重点难点加强监督。这种监督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而是把监督与协商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推进相关工作改进。

  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而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也是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一环。从这个角度看,北京市政协关于协商民主建设的探索意义重大。2014年11月,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在纪念北京市政协成立65周年座谈会上曾表示,市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制定实施北京市政协协商年度工作计划的意见》,这是推进首都协商民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以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为契机,更加自觉支持政协组织的协商民主建设,更加主动到政协开展民主协商活动。可以预见,今年,协商民主依然是北京市政协履职的关键词,市政协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道路上,步伐越来越坚实。(谢靓)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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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商 北京政协 民主 制度化 步伐 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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