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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协委员建议早教机构应纳入监管

2015年01月22日 10:24 | 作者:徐晶晶 岳亦雷 | 来源:北京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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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早教机构应纳入监管

  “单独两孩”新政出台后,很多双职工家庭面临孩子早期教育难题,昨天,市政协委员邹丽萍建议重启建设公立托儿所,照管半岁至3岁的幼儿,填补幼儿托管机构的市场空白。市政协委员李建丽则建议,应将目前市场上的早教机构纳入政府监管。

  依托幼教资源分布

  建设公立托儿所

  市政协委员、解放军总医院内科临床部儿内科主任邹丽萍介绍,目前,北京市场上对半岁至3岁幼儿的托管机构是空白的。现有很多幼教机构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恢复几十年前的公立托儿所应该更多从教育和培养孩子性格以及独立生活能力方面着手。

  事实上,“单独两孩”新政出台后,幼儿教育成为一个很棘手的现实问题。老人带两个孩子不现实,完全交给保姆又不放心,两代人之间教育理念又不同,家庭矛盾因此很突出。

  “我们现在只建幼儿园还不行,出生半岁后到3岁之间的幼儿没有人管,而一旦建起大批公立托儿所,就能很好解决母亲休完产假后孩子没人带的困境。”邹丽萍说。她认为,从人力资源配置上来说,北京也能达到要求,4个孩子配备一个托管幼教人员。一个托儿所每月收费3000到4000元,对一个家庭来说完全可以接受。她建议,这种托儿所应该设在社区内,依托幼教资源分布。

  关心儿童健康成长

  适当延长妇女产假

  市政协委员、西城区棉花胡同幼儿园书记、园长李建丽表示,孩子从出生后(3至4个月),由于大多数母亲需要工作,孩子一般由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带大,从情感、认知、语言、社会性、良好习惯等多方面,与由父母带大的孩子相比存在很大差异。而且,母亲不能亲自哺育孩子,对母亲自身和孩子一生的成长都会产生较大影响。

  李建丽委员建议,应结合当今社会需求与现实,适时调整并完善相关制度与规定,延长妇女产假时间,规定在孩子0至3岁期间,母亲可在家育儿,允许并采取阶段性就业方式,在此期间,单位和企业不能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真正落到实处。

  固定财政投入比例

  早教机构纳入监管

  重视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已被社会广泛认可,然而目前社会上各类早教机构良莠不齐,教育质量没有统一标准,有的甚至出现卷款跑路现象。

  市政协委员李建丽表示,3岁之前孩子的早期教育目前确实是一个空白,没有相关规范,私立性质的企业开设早教班,一切是为了赚钱,缺乏健全的管理,水平也是参差不齐。而3岁前孩子的教育问题又是不可或缺的,政府应将其纳入监管范围,指定教育部门来管理。

  李建丽还提到,目前“单独两孩”政策的放开以及未来居住证制度的相关改革,必然会导致幼儿入园的压力加大,政府还应该在学前教育方面继续加大投入。“从区县来说,最好是能固定下财政投入比例,而不仅仅是简单的逐年增长。有了明确规定,学前教育才会比较稳定地发展。”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孩子 机构 政协委员 早教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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