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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就依法治国议题举行记者会

2015年01月23日 09:20 | 作者:王歧丰 | 来源:北京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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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跨区域审案确保司法公正 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就依法治国议题举行记者会

  昨天,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就依法治国议题举行记者会。四位委员就立法协商、信息公开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另据市政协新闻发言人透露,大会刚刚召开一天,委员已提交430余件提案,其中有不少提案与依法治国相关。

  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吴玉华表示,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建设中,政协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首先在立法层面,市政协要继续做好立法协商,使北京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其次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方面,市政协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吴玉华表示,检察机关要规范自己的行为,法院机关要公开自己的法律文书,这些都是委员履职,推动司法机关执法公正的重要切入点。第三个方面就是推动政府的法治建设。除了政府的行政法规在立法协商中要体现之外,在政府的法治思维建设方面,政协委员也会提出意见建议。再有一个职责就是进行法治宣传,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

  跨区域审案确保司法独立

  市政协委员、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邵明艳表示,在跨行政区域设立人民检察院和法院方面,北京已经依托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跨行政区划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这样一个格局构成后,普通案件可以在行政区域内审理,特殊案件可以跨行政区域进行审理。

  邵明艳说,这有两个方面现实意义,一方面是有利于净化司法环境,确保司法机关能够独立、依法、公正地行使职权。建立跨行政区划的检察院和法院,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减少对同级政府依赖,可以大大降低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的干预。另一方面也确保司法权的统一性,有利于去除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地方行政色彩,可以确保司法权可以牢牢掌握在中央手中,确保司法权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原党组书记周继东表示,信息公开是政府的法定义务,而申请公开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而政务公开是法治政府的标志之一。

  政务公开应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但目前在政务公开方面,离群众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周继东说,这可能缘于几方面原因,首先是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还不习惯政务公开。其次是缺乏具体措施。政务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有制度和程序,但目前这一方面还不完善。一份政府文件应该怎么公开,在什么阶段公开等,没有具体的执行措施。所以一些政府部门就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信息公开,今后还应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保证低收入群体法律服务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表示,北京的法律服务市场在中国是最发达的,目前大概有两万多个律师。因此在市场上可以很容易获得法律服务。但对于经济收入较低的群体,如何保证他们享受到平等的法律服务呢?

  刘凝表示,在这方面,政府和社会都做了很多工作。比如正在推进的“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就是要保证每个村委会或每个居委会,都有法律顾问提供服务。村民或居民如果有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免费咨询,可以保证每一个市民都能在身边获得最基本的法律服务。

  另外刘凝透露,今年市残联还将组织法律顾问下到各村各居委会,了解残疾人的法律需求。图为记者会现场。

 

编辑:孙莉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