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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黄洁夫:今后器官移植可纳入医保

2015年03月06日 14:25 |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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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约器官移植数量三大因素

 

  1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移植手术价格昂贵,目前我国医保没有覆盖器官移植,不少病人难以支付移植手术和术后维护的医疗费用而放弃手术。

 

  2是国家移植医疗服务的能力

 

  移植技术复杂,再加上以往器官来源不阳光,导致我国能做器官移植的医生和医院数量十分有限。目前我国只有169家医院具备一项或多项移植资质,能做器官移植手术的医生也只有几百人,目前这些医院移植服务能力也只能每年1万例左右。

 

  3是器官供体短缺

 

  目前我国器官移植供需比是1∶30。器官移植行政管理体制落后制约了公民自愿捐献。

 

  器官来源变迁

 

  2010年以前,我国没有公民捐献体系而造成“捐献无门”。

 

  2010年,卫生部与红十字会启动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试点,11个器官捐献试点省市三年里共捐献个案1441例。

 

  2013年全国推开。三年时间完成了器官捐献的法律框架、组织架构,制定了中国器官捐献三类死亡判定标准等。

 

  2014年一年就实现近170 0例捐献,成功完成了5000个大器官移植,超过过去半个世纪公民自愿捐献量的总和,已成为亚洲国家中公民自愿捐献率最高的国家。2014年我国的80%器官均来自公民自愿捐献。

 

  2015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

 

  声音

 

  很多经济困难的家庭捐了器官,我们希望给他们一些救助,但他们不要,他们觉得这是亲人生命的一部分,是生命的延续。可是我们的管理体制这方面,人家有贡献,我们也一定要体现社会的关爱。比如,捐献者抢救过程中的医药费要免掉,不管多少钱,治疗费用全免,捐赠后,安葬火化,这些费用也都由我们的体系来解决。

 

  制约器官移植例数的不是器官供体的短缺,而是经济原因。很多人都交不起这个钱,很多穷人难以支付移植手术费用,未能进到医院里。我们搞了公民捐献以后,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就变成一个阳光的事业。今后器官移植就可以纳入医保中去,国家负担,不存在偷偷摸摸的事,所有需移植救治的病人都能真正获得救治。

 

  取消死囚器官移植,使医务人员不再徘徊于“灰色”地带,有利于培养医生的职业道德。死囚的器官捐献是不可能跟公民的器官捐献同时存在于一个体系内的。如果我们的捐献体系是这样的体系,老百姓就不会信任,就怕这个系统不公正不透明,穷人捐器官,有钱人有权人做手术。

 

  — 黄洁夫

 

编辑:赵彦

关键词:政协常委 器官捐献 器官移植 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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