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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银行1年半曝出18起存款失踪案 涉及金额46亿

2015年06月24日 14:09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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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总是“前员工”?

  在有些存款纠纷案件发生后,涉案银行有的称是“临时工所为”,有的回应称“员工个人行为”,曾引发社会热议。兴业银行在回应“高管携款30亿元潜逃”时称,“事件性质属于离职员工个人非法集资”。网民调侃说:“出了事银行就把责任全推脱了?一出事就变前员工,下一次换个说法好吗?”

  对此,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邓智毅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既要管好自己的人,不能一出现问题就把人开除了,想撇清关系;又要看好自己的门,不能让那些有问题的资金掮客在银行大堂内肆意游荡,找寻机会。”

  国外储户“存款失踪”如何索赔?

  美国

  美国《公平信用交易法案》和《电子资金转账法案》为人们的银行卡及账户损失提供保护。如果银行卡在被使用之前,就已经申报了损失,那么消费者不用为未授权的支付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过失责任在银行,那么损失由银行承担,如果银行破产则由保险公司有限赔偿。

  英国

  英国《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第26条规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协议如果与金融规制相冲突的,则该协议无效。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根据该协议已履行财产,并要求赔偿其相关损失。金融申诉专员负责银行和储户的纠纷,举证责任由银行负责。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银行 存款失踪 “存款失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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