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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遭肆意染指 村支书为建房截留16户存折

2015年07月16日 11:05 | 作者:王珍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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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政局领导违规为亲友办保受处分

  江西省广昌县民政局副局长罗某因在低保评定中,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了解,罗某早在2003年9月任广昌县水南圩乡乡长期间,就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亲戚饶某及饶某妻子的户口从广昌县头陂镇转入水南圩乡,并向当时的民政干事打招呼,违规为饶某夫妇办理城市低保。2006年8月罗某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后,饶某夫妇的户口于2010年10月转至广昌县建设西路,却仍然在水南圩乡享受城市低保。前后违规享受城市低保11年之久,金额达4万余元。另有2名相关责任人也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人被诫勉谈话。

  此外,该县还查处一起“平均保”的典型案例——塘坊乡张坊村马头嵊村小组不按规定程序评定低保对象,而是按户数平分低保金。黄裕华作为张坊村村委会主任,因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勇贵)

  广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范亚平:两起案例,一起是典型的“人情保”、“关系保”,另一起是较为罕见的“平均保”。但均暴露出城乡低保工作在民主评议、审查审核、动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问题,也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村干部用权不端、纪律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因此,下大力气整治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要且必要。唯有如此,才能让低保惠及真正需要的人,也才能让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 村支书截留侵吞低保金被判刑

  2014年初,云南省云县晓街乡芦稿村一名群众反映,他通过“云县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查看到他父亲、母亲及哥哥三人于2012年7月起开始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事实上三人却始终没领过低保金。

  晓街乡纪委接到举报后立即调查核实。经核查,该村共有16户低保户存在相同情况。乡纪委立即将核实情况上报县纪委,县纪委成立专案组,对该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查,芦稿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潘继强在2011年至2014年4月间,利用确定低保户名单、审核、上报及管理低保存折、借记卡的便利,截留低保户存折13本、借记卡5张,从中取出人民币85507.34元,用于个人建房及其他生活开支,潘继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孙春丽)

  云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杜爱民: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的持续加大,惠民政策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在低保领域,群众反映较多的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到位或不公开,一些基层干部存在截留、克扣、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此,云县紧紧盯住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在全县建立民生资金电子监管平台,借助这个平台,县纪委先后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件22人,累计收回违规违纪资金75万元。

  通过查处这些案件,我们发现惠民资金监管源头治理是关键,严格程序是保障,阳光公开是基础。要通过公开、问责倒逼干部、部门,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每一分惠民资金都发到群众手中。(记者 王珍)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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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低保金 村支书 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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