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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护航”信息网络安全 专家析五大亮点

2015年08月31日 10:57 | 作者:陈伊昕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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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点四:增加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规定

  【修正案原文】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解读】

  周汉华表示,增加的这一条款是针对谣言的。一个情节是“编造”和“传播”,而原来刑法主要打击的编造,必须是信息的源头。此外,这次还增加了“明知”的情节,知道是假消息还故意传播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也被列入这一罪。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网络研究室副主任张化冰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除了对出售、窃取等非法获得个人信息的行为明确了刑事责任,修正案还对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明确了惩罚力度。而这些条款与前不久征求意见的《网络安全法(草案)》呼应,标志着中国对网络个体安全、国家安全愈来愈重视,各项专门法、基本法的调整完善正日益形成科学、有效的网络安全法治体系。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 信息网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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