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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甘肃省委会建议0至7岁残疾儿童纳入抢救性康复救助

2016年01月19日 08:58 | 来源: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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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向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四次会议建议,“十三五”期间,我省应该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实行残疾人康复资格认证,将0~7岁残疾儿童康复纳入抢救性康复救助,列入医保救助范围。

现状 我省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匮乏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甘肃省残疾人总数为187.1万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120万以上,占全省残疾人总数的64.1%。由于多种原因,我省专业康复和托养机构数量少,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中,86%的没有标准化的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机构,成为当前制约我省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的主要因素。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康复机构41家,其中承担国家项目的各类康复机构31家(残联所属16家,民营机构7家,教育3家,卫生系统4家,民政1家)。开展成人和社区康复服务有10家,直接为8.56%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需求,与38.97%残疾人有康复需求相比有较大差距,有60%至80%的康复需求有待解决,其中12.76万的残疾儿童急需得到专业康复服务。

建议 加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补助

目前,全省已有部分县市区完成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审批手续,包括康复中心建设项目10个、托养中心建设项目16个,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建议,“十三五”期间在投资项目建设补助方面,对这些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另外,卫计、民政等相关部门和残联共同成立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评估工作组,对残疾人机构进行创建达标和评估验收。为新建康复机构和托养机构解决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招聘人员待遇问题;将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业务培训纳入全科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计划,建立残疾人康复职业证书认证考试中心,加快残疾人康复资格认证工作,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康复咨询师”“听觉口语师”“辅具适配师”新职业申报工作,逐步规范各级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教材。

此外,建议将0~7岁残疾儿童康复纳入抢救性康复救助,列入医保救助范围,将居家养老专项护理补贴覆盖到二级重度残疾人。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盟 甘肃省委 残疾人康复 托养中心 康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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