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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漳州市委会建议处罚私占停车位商家

2016年01月20日 09:02 | 作者:林晓琪 |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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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月1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张伟华 文/图) 石礅、花盆、小板凳、破旧自行车、电动车、锥形帽,以及禁止停车告示牌,它们“摇身一变”,就成了商家的占车位“神器”,有些商家甚至将破旧自行车、三轮车锁死在黄线内,霸占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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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广场,整条路的公共停车位都被沿街商家恶意霸占


如何治理这类违规行为呢?昨日,民建漳州市委会提交《关于治理沿街商家私占市区公共停车位的建议》的提案,建议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方式开展违法占用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现状:沿街商家私占停车位“花样百出”

随着汽车的不断增多,市区停车位显得越来越紧张,然而一些沿街商铺却将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占车位方式花样百出,有的在门前停车位上放上石礅、花盆、小板凳、自行车、电动车、锥形帽,以及禁止停车告示牌等障碍物,有的甚至将破旧自行车、三轮车锁死在黄线内,霸占公共停车位。市民没进店消费,就不让停车。

漳州市区天下广场、新华东路、丹霞路、建元南路、新华西、艾美百货等人流量大的路段,成了商家私占停车位的“重灾区”,私占现象比比皆是。有些地方甚至连续好几个停车位同时被占用,很大程度妨碍了汽车的有序停放,影响了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拥堵,给市民出行带来很大不便。

建议:公布电话市民一旦发现可举报

市区大部分公共停车位属相关部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部分商家私占车位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车主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市民对此意见很大。

对此,民建漳州市委会建议,交通部门以及城管部门结合漳州市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方式,开展违法占用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对乱占停车位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规范市区停车秩序。

同时,向重点路段沿街单位、商家发放《关于禁止占用公共停车位现象的通知书》等宣传资料,要求其限期清理私自设置的石头等障碍物,对屡教不改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或单位予以处罚。

此外,公布举报电话,市民一旦发现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违规行为,都可及时拨打辖区交警部门的电话举报。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 漳州市委 私占停车位 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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