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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房成植物人:家属急退钱救命 开发商让“植物人”签字(图)

2016年02月05日 14:21 | 来源: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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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房成植物人 急需退钱救命开发商称需当事人签字

刚买房成植物人 急需退钱救命开发商称需当事人签字


买房一月出车祸成植物人

谢醒棠没想到,两年前一场意外的车祸,让贫寒的家更加支离破碎。谢醒棠的儿子谢健南出生于1983年2月,是肇庆市鼎湖区水坑二居委会居民。在车祸发生前在肇庆一家铝合金门窗厂做工,有两个儿子,一个7岁,一个4岁。妻子则在家照顾两个孩子。虽然每月收入仅2000多元,但日子勉强还能过。

2014年2月,谢健南夫妇看中了肇庆一处名为××山水的小区。谢健南向亲戚借了10多万元,加上父亲农村宅基地补偿的10多万元,凑个了首付。购房合同显示,他买的是该小区6栋801房,建筑面积107.91平方米,套内面积85.31平方米,该商品房价格为4796元/平方米,房屋总价51.75万元。合同约定,首付31.75万元,余款20万元通过按揭方式支付,向建设银行鼎湖支行贷款。签约日期为2014年2月21日。

但厄运随后而至。2014年4月8日上午9时45分左右,谢健南驾驶着一辆摩托车在鼎湖区民乐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行至民乐大道与宝鼎园路口时,与一名行人相撞。谢健南当即不省人事,后被好心人打120送往医院抢救后捡回一条命。

由肇庆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出示的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谢健南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机动车上路时,没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按规范操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最终认定,谢健南负事故全部责任,对方不用负责任。

据谢健南的邻居介绍,谢健南当时开摩托车速度较快,除了自己摔伤外,还将对方撞伤。按说也要赔偿对方一些医药费,但对方到他家一看,家里穷得叮当响,一对老两口带着两个小孩,两个孩子嗷嗷待哺,遂放弃索赔。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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