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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江西省委:老龄化社会需要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2016年02月15日 09:05 | 作者:刘立新 欧阳咏泓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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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南昌2月15日电  近年,据全国老龄委预计,未来20年中国将进入老龄化高峰。截止到2014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了2个亿,占总人口的14.9%,这一比例明显高于10%的联合国传统老龄社会标准。面对人口老龄化进程快,老年人面临着贫困、疾病、失能、服务、照料、精神关爱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如何有效缓解、解决养老问题是目前全社会日益关注的话题。

据江西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江西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86.5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12.97%,比上年提高0.58个百分点,增幅为历年最高水平,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而且加剧了高龄化、空巢化趋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长。预计到2053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29%。

民建江西省委在调查中发现:江西一些养老机构对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服务存在严重的供需不平衡,护理人员护理水平低,老年人得慢性病比较多,随着年龄的增长,大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痴呆症等慢性病,所以43.9%的老人需要懂得慢性病护理能力的专业护理人员。

不仅如此,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队伍匮乏是其原因之一,同时护理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都偏低,根本不具备急救能力和不懂慢性病护理能力,只能进行日常生活起居的照护。由于这种护理的缺失,造成许多老人入住医院实现护理的现象,无形中又增加了老人医疗费用支出。

然而,除此之处,许多养老机构的医疗设施又比较陈旧、简陋,护理康复设备缺失,无法满足失能老人的专业性护理需求。据了解,不管是机构护理人员,还是居家护理人员(保姆),这些人员基本上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大部分缺乏专业护理知识。

而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低,工作量大,机构护理人员稳定性差,服务队伍的建设远远跟不上老年人的市场需求。照护服务费用负担相对过重,究其原因就在于失能老人需要长年累月地支付照护费和医疗费,而且他们的收入非常低,63.8%的老人每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其中1000元以下收入的老人占据25%,1000元收入以下的老人基本是靠子女供养或低保补助。由于收入低无保障,在心理上是无法接受也难以承受高额的养老费用支出。

诚然,内部环境是因素,外部环境支持力度又不够,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养老机构在照护服务中面临最大的问题是资金困难、护理人员不足、缺乏政策支持、设备落后等,特别是民办养老机构普遍认为政府扶持的力度不够,兴办一个养老机构不但没钱赚还要自己倒贴钱,所以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设施简陋,护理人员文化水平低,只能进行简单的生活照料及一般性医疗护理,服务档次较低。

民建省在调查过程中听到老人反映最多的问题:希望国家在养老医疗方面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康复护理中也能刷医保卡;为低收入或无收入的老人提供医疗补助;国家义务养老;为居家照护的老年人发放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照护服务。

为此,民建省委建议: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现有的养老机构向护理型转变,放宽市场准入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培育专业化的长期照护服务人才队伍,鼓励相关的高等院校增设与养老服务有关的专业,地方社区应重视对志愿者和家庭照护者照护技能的指导;加大力度完善养老医疗政策,为低收入或无收入的老人提供医疗补助,或者为老人发放服务劵或代金劵,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联合社区服务发展居家养老;拓宽长期照护服务的筹资渠道,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将长期照护服务资金项目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项目内,保障财政对长期照护服务的投入与支出形成固定的比例,完善社会与个人的捐赠制度,鼓励社会组织投入失能或半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事业中,对捐赠单位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和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有利于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发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捐赠机构,积极开展社会募捐,通过募捐款来设立长期照护专项基金;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减轻受保人的护理费用负担,建立商业照护保险和社会照护保险相结合的保险机构;建立养老机构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对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服务状况进行评估考核;建立养老机构风险保障机制,针对养老机构设立长期照护风险保障条例,设立专门的养老机构经营风险险种,对养老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老年人突发事件,可得到国家、商业保险公司的部分风险保障,从而促进养老机构的长远发展。

刘立新 欧阳咏泓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 江西省 老龄化 护理机构 照护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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