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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北京市委:为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打通金融血脉

2016年02月17日 09:20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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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我发言的题目是《为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打通金融血脉》。

经济新常态下,创新驱动战略的意义进一步凸显,金融在服务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近年来,北京市与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构建服务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支持体系,在平台建设和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初步形成了以银行贷款为主,创投机构投资、企业发债和资本市场融资为辅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然而,当前针对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功能发育仍不完备:一是受制于传统模式,商业银行相关的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二是部分优质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难问题;三是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的企业占比显著高于大中型企业;四是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所获贷款期限较短,与企业科研周期需求不匹配。

因此,为缓解小微企业资金“贫血”症状,增强金融服务体系“制血”功能,需要探索精准服务的新方法和新机制。

一要拓宽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的间接融资渠道。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允许专营机构试点开展科技企业贷款线上申请、审批及贷后管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针对科技贷款风险管理的模型,建立专业的科技型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将科技型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化、规范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合作,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创新金融控股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产品,采用“债券+优先股权”形式对优质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建立权威的知识产权平谷机构提升知识产权评估水平,并建立知识产权评估责任制及保险补偿机制;加快知识产权流转专业机构的建设,引入做市商制度,提升知识产权流转效率;专项财政扶持资金要主动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良资产回购,并与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相结合,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内生动力。

二要努力降低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金融管理部门应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性政策宣讲会、业务培训会以及项目对接会等形式,为商业银行和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共享和信息互通的机会,必要时可以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交流机制;借助互联网等手段搭建专门供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共享金融和政策信息的服务平台,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另外,应积极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在小微信贷业务专业化和规范化基础上,积极打造兼顾小微企业研究的多元化专业团队,通过深入研究来掌握不同业务领域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和成长性等要素,进而甄别小微企业的真实违约风险,避免在风险规避动机的驱使下,对所有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一刀切”。

三要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政府主导设立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和财政资金可以引导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下降。金融管理部门应继续加强与各级地方政府的合作,积极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的设立,进一步明确相关担保公司的政策性定位,合理制定考核机制和设定考核指标,优化融资担保公司的考核方式,弱化对于利润指标的考核,提升对于金融服务覆盖面和质量的考核。另外,政府部门应与金融管理部门合作探索财政资金的有效运用方式,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科技保险奖补机制、业务补助金和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方式,综合运用创业投资、风险分担、保费补贴、担保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发挥政府资金在信用增进、风险分散、降低成本等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四要大力推动服务于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天使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初创期的融资更多依赖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市区两级政府应给予天使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努力争取推荐更多的小微型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上市,形成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

五要有效引导金融机构提供较长期限的资金支持。建议适当下调单户授信额度在一定限额以下且期限超过一年的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产权重。对于发行专项小微企业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要求其在募集资金所对应的信贷规模内,将一定比例用于投放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或循环贷款。

谢谢大家!

(本文是民建北京市委秘书长李申虹代表民建北京市委在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大会上的发言。)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 北京市 科技创新 小微企业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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