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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重庆市委:加大涉农资金监管法治建设力度

2016年02月17日 09:23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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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上午,重庆市政协常委、民建重庆市委副主委任红代表民建市委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上建议加大涉农扶贫资金监管法治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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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红指出,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直接关系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它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随着“三农”扶持政策的不断改革与完善,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政府“涉农”支出逐年增加,涉农项目“含金量”越来越高。规范涉农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加强涉农项目腐败的惩治与预防,有利于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解决“三农”发展的刀刃上,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发展环境,提高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的内在活力、内生动力与“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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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红坦言,目前由于监管法治不健全,手段方式传统滞后,涉农扶贫腐败现象较突出,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和党群干群关系。目前存在的主题问题:一是综合性地方法规缺失,到目前为止重庆市还没有一部涉农扶贫项目管理与监督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无法可依,监管行为缺乏法律保障。二是农业项目监管制度滞后,部门制度建设滞后。三是人大预算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点”到为止,纪检监察、检察的事后介入,第三方监管有心无力。四是一些涉农扶贫项目监管制度,规定宏观不具体,模糊难界定,相关监管“责任模糊”。

为此,任红建议:一要强化立法保障。积极推动《农业法》和国家各部委办涉农部门规章的修改和完善。以《农业法》为法律依据,以涉农扶贫项目监管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制定《重庆市涉农扶贫项目监管条例》,为涉农扶贫项目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二要规范规章制度。对现行各项涉农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修订完善措施办法。配套完善重庆市涉农扶贫项目资金财政监管实施细则、审计监督实施细则,把涉农扶贫项目管理与监督的所有行为都纳入法律法规管控的框架之内,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要建立大监督机制。

人大、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大监督机制。严格人大的预算监督职能。盯住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开展重点监控和监督,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时效性。四要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涉农扶贫项目资金发生问题的,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的终身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民建 重庆市 涉农资金监管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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