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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在17家电商设维权平台 可降消费者维权成本

2016年03月16日 09:25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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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典型案例

  “问题汽油”引发群诉列入典型案例

  中消协昨天还发布了10大典型消费维权案例,涉及汽油、旅行、汽车、购房等。比如“问题汽油”引发群诉、美容不成被“毁容”以及空调半夜起火伤人等。

  中消协表示,这些案例全部来源于市县级以下消协组织,虽然标的额并不高,确定这些案例作为典型,是希望全国消协重视每一件消费投诉。

  在这10起典型案例中,涉及的商品和服务包括汽油、旅游、汽车、房地产、红木家具、燃气收费、空调、美容等,都属于消费者日常接触较多的方面,同样也是存在问题比较多的方面,而且还涉及群体投诉。

  经过消协的调解,10起案例最终都得到了圆满解决,有的消费者拿到了赔偿,有的消费者退换了问题商品。

  案例一

  2015年3月1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工业园一投资商到岑巩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驾驶的汽车在岑巩县城区某加油站加93号汽油后,出现积炭过多、怠速抖动、加油熄火等状况,造成车辆配件不同程度损坏。3月2日开始,陆续有来自上海、四川、湖南、贵州的191名消费者到岑巩县消协反映相同问题,并要求赔偿损失。经查,上述车主所加油品含有杂质,加油站经营者向191名消费者赔偿车辆修理费共计50.34万元。

  案例二

  2015年7月,消费者赵女士到湖北省宜昌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其2008年经熟人介绍到一家美容院绣眉,2012年夏天按约再次前往美容院补色,其间虽出现轻微不适但未注意。2014年9月,赵女士两侧眉毛出现红肿和痛痒,后出现溃烂,经医院诊断为“肉芽肿样病变”,经多家正规医院治疗均无法恢复原貌。经调解,美容院向赵女士赔偿5.6万元,赵女士撤回投诉。

  案例三

  2015年8月10日,消费者吴女士到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消委会投诉,反映其2014年夏天在南平某电器公司购买的某品牌空调,在2015年8月9日凌晨1点多突然着火,导致窗帘被烧,吴女士外婆在扑火时烧伤右手。由于空调尚在“三包”期内,商家同意将空调维修好,但在烧伤赔偿方面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经调解,被诉方同意赔偿消费者护理费1000元,营养费1000元,医疗费1000元,消费者表示同意。     (新华社)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中消协 电商 维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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