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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民主监督短板

2016年04月07日 15:02 | 作者:刘峰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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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声主席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而民主监督又是政协履职工作的短板。为此,应尽快补齐短板,完善相关机制,提高实效,尽量为政协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第一,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责。人民政协要全面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三大职能。目前在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方面都有平台,有载体,有抓手,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双周协商座谈会、提案办理协商等形式都令人称道,但在民主监督方面,重协商轻监督的现象时有表现。应尽快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和载体,真正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

第二,明确民主监督的重点。以政府决策为主线,决策制定之前重在民主协商,决策执行之后则重在民主监督。换言之,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执行之中、之后。政府决策的执行是否达到预定目标?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民意民情?决策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这些都可进入民主监督的视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点是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找准民主监督的切入点。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政府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协可选择人民群众关心期盼的工作和政府公开承诺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就近一阶段来说,要以“十三五”规划的十三项约束性指标为切入点进行民主监督。

第四,要把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结合起来。民主监督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却有善于协商和易于接受的独特优势。各级政协可对政协委员提案进行分类,一是协商型提案,二是监督型提案。经过努力,逐步提高监督性提案的比例。政协的其他工作也要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每一位政协委员都应懂得,民主监督是协商中的监督,政治协商又离不开民主监督。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民主监督 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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